新疆富蕴县:“三步法”建立不合格党员绌退机制

2021年01月13日22:32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近年来,新疆富蕴县从严管理党员队伍,针对不合格党员,通过“三步法”甄别鉴定,探索建立不合格党员绌退机制,有效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激励党员干事创业热情。

摸清党员底数,夯实基层基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公示、日常学习等方式,组织全县党员对不合格党员的相关情形、处理方式、绌退机制进行细致学习,增强党员干部底线意识,营造党员干部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针对在职党员、流动党员、农牧民党员等类型党员,分类建立党员联系手册,认定党员身份、理顺组织关系,不断充实完善县乡村三级“党员库”,做到党员情况底数清、情况明。各党支部定期交叉深入了解每位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收集朋友、同事、服务对象等意见建议,准确掌握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现实表现,形成综合性的、客观性的评价意见。

分类综合评定,严格规范程序。针对存在不合格党员情形的,结合各级党组织对党员的意见建议,通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将测评结果与支部综合评价意见相结合,支委会提出党员评定等次和组织处理意见,并经支部党员大会投票表决进行决议。通过“三级审定”的方式,即采取党支部上报决议情况、党(工)委审批、县委组织部审核,层层把关,严格按照程序,对不合格党员采取限期改正、劝退、除名具体措施。

及时总结通报,注重教育转化。针对不合格党员处置结果,由所在党支部及时公示通报。针对问题性质不严重,本人要求留在党内并有整改措施的,经支部大会表决同意,给予限期一年时间改正,由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结对帮教,支部负责人每季度与限期整改的不合格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谈心谈话,及时掌握思想动态,积极发挥引导作用。针对整改期间思想认识到位,表现为突出的,经所在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后,视实际情况予以解除整改期限,列入合格党员;针对整改期间思想认识不到位,表现较差的进行劝退、除名。(马艳玲)

(责编:杨睿、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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