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纪委监委:用好“第一种形态”消除干部“亚健康”状态 

2021年04月26日19:36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因为你工作日志不合格、不规范,工作态度不认真,今天对你进行提醒谈话,希望你能正视问题,虚心接受批评教育,认真纠错整改提高!”日前,在伊宁市墩买里街道会议室,街道党工委有关领导正在对该街道干部奚某进行提醒谈话。

今年以来,伊宁市纪委监委注重在教育预防、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促使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通过开展经常性、针对性、主动性的纪律教育,祛除干部“亚健康”状态,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持续优化全市政治生态。

“我们把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对发现的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运用通报批评、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早教育、早提醒,常体检、防未病,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帮助党员干部把方向、守底线。”伊宁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靳朝龙说道。

“为确保‘第一种形态’落地见效,我们建立了‘第一种形态’管理台账,把落实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与建设廉政档案、检查考核、述责述廉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时把实践‘第一种形态’贯穿至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各项监督工作之中,常态化开展运用‘第一种形态’专项检查和‘回头看’,坚决做好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后半篇文章’。”伊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牛晶晶说道,对运用“第一种形态”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走形式、搞变通,未能落实主体责任或者监督责任的,还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如今,党委(党组、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运用“第一种形态”有针对性地抓早抓小、妥善处置问题线索已成为常态。今年第一季度,该市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 353人次,其中通报批评108人次、批评教育77人次、诫勉谈话71人次、责令检查46人次、提醒谈话37人次、履责约谈13人次、限期整改1人次,是2020年第一季度的1.59倍。

“‘第一种形态’就是第一道防线,是保护爱护党员干部的第一个关口。”伊宁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在抓前、抓早、抓小、抓准上下功夫,将问题查到位、纠到位,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提高把握和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能力和水平,使党员干部既体会到纪法的约束和刚性、又体会到组织的关心厚爱,确保“第一种形态”规范化、长效化、常态化。(王海英 肖海燕)

(责编:李龙、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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