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区税务局为“好房东”送政策

2020年05月28日16:23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这几天,新疆瑞豪国际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人员郭芳的心情特别好,受疫情期间出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的好政策,瑞豪国际酒店及旗下的大陆桥酒店共计减免了51.4万元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一下解决了企业本月初原材料采购遇到的困难,缓解了企业短期流动资金不足的压力。

“疫情对我们主营餐饮、住宿业的企业影响特别大,复工复产后,流动资金捉襟见肘。”郭芳告诉办税服务厅的工作人员,“幸好有了政府的优惠政策,一系列社保免征企业部分、生活服务业免征增值税等等,还有这次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三个月都实实在在的帮助我们缓解压力、轻装上阵,我们对抗击疫情更有信心了。”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的公告》,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一个月以上租金的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在免收租金期间,对免收租金的房产、土地,按免租金月份相应数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政策出台后,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的干部们第一时间利用税企互动平台、微信公众号、电话通知、上门服务等多途径开展政策宣传工作,为纳税人开展辅导,确保纳税人知政策、早享受、全覆盖。

“为了让企业第一时间享受政策利好,这次减免实行纳税人自行判断、申报享受,资料只需要留存备查就好了,整个办税过程又方便又快捷。”在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办税服务厅,中国石化集团西北石油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西北石油酒店的财务人员张媛媛在办理完65.5万元税款减免后笑着说,“先享受优惠减免,后接受税务管理,我们形象的称之为先上车、后验票。”

据了解,经过企业自行判断申报,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有29家企业符合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件,按政策享受减免411万,这些企业主要是涉及群众吃穿住行的民生行业,企业为租赁户减免房租、税务局为企业减免房产、土地税款,这样就形成了缓解疫情压力、尽快恢复正常经营的三方合力。

当前,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为期50天的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刚刚结束,活动结束但服务不打烊,税务部门将继续通过问需求、解难题、送政策、服好务,打通落实疫情期间优惠政策的“最后一公里”,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增添复工复产信心,抗疫路上,税务与企业并肩同行。(刘岩)

(责编:吐孙那衣·艾先、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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