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市纪委监委:严防处分决定执行“打折扣”

2020年04月08日17:00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迪某正在处分期内,怎么还发了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日前,新疆伊宁市纪委监委对2019年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在某乡督导中发现,迪某的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期未过,却发放了2019年度奖励工资。在该市纪委监委的监督下,3月25日,迪某退回了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3361元。

为保障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党纪政务处分决定落实到位。从3月中旬开始,该市纪委监委对2019年全市503件受党纪政务处分和历年受处分影响期未满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通过查阅案件卷宗、个人档案、工资发放资料、与相关人员谈话等方式,重点检查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时间、范围、程序宣布执行,处分决定是否入档、年度考核等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工资调降是否执行,处分期间年度考核奖金、绩效奖金发放是否按规定执行等,做到不缺项不漏项、全面准确核实情况、查找问题,严防处分与执行脱节。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市纪委监委认真分析、归类、总结,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实行“对账式”管理,要求相关部门对照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予以整改和纠正,推动纪律处分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案件查处并做出处分决定,并不等于就万事大吉了,通过此次检查,我们认识到处分要达到预期效果,关键在于有效执行。只有执行到位,纪律才能真正立起来,权威才能真正树起来。”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

据了解,该市在本次监督检查中共发现各类执行不到位问题41个,追缴违规领取奖励工资近9万元。

“下一步,我们会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巡察工作内容,实施常态化跟踪督查,促使监督执纪形成‘闭环效应’。”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文林 夏露)

(责编:杨睿、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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