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近日,霍尔果斯市纪委监委建立“1+X”联合监督检查机制,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组以及乡(片区)、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对2020年办结案件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125件案件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3件3人,已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下一阶段,霍尔果斯市纪委监委将聚焦成果整改运用,坚持立查立改,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抓好督查落实,针对在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因履职意识不强,致使资料缺失、处分决定落实不到位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职、追究谁”的原则,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同时要求派驻机构将驻在部门处分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跟进,坚决杜绝执行处分决定“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只有处分决定执行落实到位,才能让人心存敬畏,使广大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切实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落地生根。”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左璐表示。(赵彦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