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建立举报箱”“未纳入日常监督”“工程款未做决算”……近日,伊宁市纪委监委农经财务领域应收款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督查组,深入各乡镇进行了监督检查。
今年3月开始,为推进乡村振兴,规范农经财务收支、农村“三资”监管,确保村集体的各类应收款项应收尽收,伊宁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经财务领域应收款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为期半年,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市法院、公安局、财政局、农业农村(水利)局等部门配合,分为清查摸底、核对确认、公示公开、依法清缴、线索移交、总结评估六个阶段。清理整治范围为9个乡镇52个行政村,1个涉农服务社的集体应收款,整治内容为:单位和个人历年来欠缴村集体资产的承包费、“分红资金”、生产性费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他人垫付或个人借支后未归还款项,单位和个人历年来欠缴的耕地、草场灌溉水费,以及其他村集体经济应收款项。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我们将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监督,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等方式,对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的专项清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伊宁市监委委员宋凯介绍,具体把党员干部欠款不还、数据报表弄虚作假、推进工作迟滞缓慢等问题作为开展专项整治的小切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和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突出问题。
目前,清查摸底阶段工作结束,已进入核对确认、公示公开环节。从清查摸底情况来看,主要存在资金长期挂账、清理不及时;内部往来资金挂账不准确,个人姓名使用简称,人员信息无法核对;年代久远的账务有断头账现象,原始凭证管理不善已丢失等问题。对此,伊宁市纪委监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挖掘问题线索,对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
“在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中,我们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统一研判,认为属于立查立改或可限期整改的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认为涉嫌违纪违法的分流转办。对情节严重的问题线索紧盯不放、直查直办、严肃追责,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单位倒查追责,对工作进展缓慢、质效不高的单位予以通报、责令整改。”伊宁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朱新勇说。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还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涉及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门的问题线索台账,做到专人专管。
截至目前,发现立查立改问题20个,提出建议6条。近期,该市纪委监委将联合市财政局、农经局进行“回头看”检查,未整改到位的将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伊宁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化农经财务领域应收款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探索完善预防、遏制拖欠基层集体资产资金的监督机制,坚决防止资金拖欠问题反弹。(王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