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7日上午在新疆人民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依明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4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议程,听取了《自治区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草案修改稿)》《自治区信访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订草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库车县撤县设市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新设立的胡杨河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自治区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草案)》《〈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十二部地方性法规的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上半年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9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报告、关于2020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2019年自治区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自治区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自治区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自治区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2020年天山环保行执法检查报告,听取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听取了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海仑、李学军、王永明、穆铁礼甫·哈斯木、董新光、巴代、古丽夏提·阿不都卡德尔、马宁·再尼勒、索跃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赵青、自治区监委有关负责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国伟、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委会、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各地州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赵志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