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社区封闭期间除防控及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出入 实行无接触配送物资

2020年08月06日18:50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8月6日新闻发布会现场。马亮 摄

人民网乌鲁木齐8月6日电(马亮)6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第二十场新闻发布会,介绍乌鲁木齐市疫情和防控工作情况。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尚玉岚、新疆心理卫生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徐向东、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心理科主任夏叶玲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尚玉岚介绍,昨日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全部为对集中医学观察人员进行核酸筛查时发现的,不会造成新的社区传播,“确诊病例自7月31日以来呈波动式下降,在传染病防控过程中,整体发病水平下降、但又伴随小幅度波动的情况是常见的。所以,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不允许我们有丝毫放松。”

截至8月5日24时,新疆(含兵团)现有确诊病例637例,现有无症状感染者130例,尚有17301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居家隔离人员生活垃圾按医用标准单独处理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尚玉岚介绍情况。马亮 摄

“为阻断病毒传染源、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在全市广大市民的理解配合下,我们对所有居民小区实行封闭管理的同时,全力做好小区内的防疫工作,为居民营造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尚玉岚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乌鲁木齐社区封闭管理的防疫经验。

一是严格做好小区出入防疫。每个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除防控工作及特殊情况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出入。为小区送货的药店、菜店、商超、快递、外卖等人员实行无接触配送,物品送至小区门口,对快递外包装进行消毒,由工作人员代收后转交居民。严格落实测温登记制度,小区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所有进出人员测温无异常方可通行。

二是加强居民健康监测。对居民每天早中晚3次测温并登记,发现有发热、干咳、咽痛、腹泻、乏力等症状人员,第一时间上报社区按规定程序处置。督促居家隔离人员单室居住、单独用餐,家庭所有成员佩戴口罩,做好日常通风、卫生保洁。

三是做好环境消杀及垃圾清运。对小区单元门把手、楼道扶手、电梯间、电梯按钮、垃圾收储设施等每天至少清洁消毒1次。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有居家隔离人员的小区,在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一次彻底的终末消毒,每天至少清洁消毒2次。指导居民经常性开展家庭下水道消杀。居民将生活垃圾自行装袋,工作人员每天定时上门收取。居家隔离人员家庭的生活垃圾由工作人员单独收取、单独运输,并按照医用垃圾标准单独处理。废弃的工作帽、口罩、一次性手套、隔离服等医用垃圾严格按规定处理。

四是做好工作人员防护。严格落实岗前测温、佩戴口罩等要求,与居民接触的工作人员、小区出入口值守人员须佩戴口罩、穿隔离服,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时必须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隔离服,并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持续宣传防疫政策和知识。组织开展各类线上文体娱乐活动、网上心理咨询服务,引导居民舒缓情绪、理解配合防疫工作。

专家提醒:不要因为好面子而拒绝求助心理咨询

新疆心理卫生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徐向东介绍情况。马亮 摄

“接受医学观察人员感受到一定的心理压力,是正常的反应。大家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配合检查,同时要认识到,医学观察点是非常安全的,有医护人员在关注并帮助自己,有保障生命安全的措施。这样可以明显降低因为不确定因素而产生的焦虑。”新疆心理卫生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徐向东提醒正在接受集中医学观察人员,要努力保持内心的平和状态,减轻自身的恐慌感。

一是客观审视,不要接收过多或失实信息。正确认识疾病,理性接纳事实,既不侥幸,也不恐慌。以官方发布信息为准,不道听途说,不偏听偏信。

二是多一些正面思考,赋予一些负面事件以积极的意义,保持积极、理性、平和的心态。面对压力,要释放情绪,保持亲人间的联系与沟通,相互间的鼓励与支持会增强我们战胜疫情的信心。

三是面对焦虑、抑郁、烦躁等情绪时,寻找合适的情绪疏泄方式。如向亲人倾诉,做简单室内运动,看电视等。

四是走出恐慌,恰当求助。如果心理压力较大,自我调节失效,建议及时寻求心理援助,千万不要因为好面子而拒绝求助心理咨询。

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心理科主任夏叶玲介绍情况。马亮 摄

当前,防疫一线的医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以及志愿者等,面临的工作压力和强度都比较大,心理和身体的负荷都达到了一定的极限。

“在面对未知的病毒和疾病时,特别是当处于比较恐慌的氛围中时,会产生更多的恐惧,这样的情绪是一种正常的心理现象,就像士兵进入战场,但是不知道敌人是谁、躲在何处。这种时候,对于未知而产生恐惧是我们与生俱来的本能。”夏叶玲也建议,如果感到负面情绪持续存在、出现越来越多的症状或者工作能力受损,一定要主动寻求心理方面工作人员的专业帮助,24小时咨询电话是0991-3016111。

(责编:李龙、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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