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固态物理与器件重点实验室”“新疆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等33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通过认定。截至目前,新疆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达86家,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家。
此次通过认定的33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涉及公共卫生与安全、机械电子与信息技术、能源与新材料、生态环境、石油化工、医疗、农业等领域。
2002年,新疆启动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出台了《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办法》明确重点实验室的任务是围绕自治区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进行探索和创新研究。
自治区科技厅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围绕新疆石油、天然气、煤炭等特色优势资源,加大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力度,同时填补风能、矿产类、瓜果、棉花类、葡萄酒酿造业类、纺织业类等领域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空白。此外,还将加快现有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向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迈进步伐,进一步加强区域创新能力建设,不断完善新疆科研基地建设体系。(谢慧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