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一个村的党支部书记,本应做群众的致富领路人,带领各族群众在村里共同发展经济把日子过得更好,却因自己一时的贪念动了补助资金的歪脑筋,想想自己当初干的事,真是羞愧,自己的行为给党和政府抹了黑,希望组织能再给我一次机会……”这是新疆伊宁县武功乡上武功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某某在检查中写到的话。
伊宁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接到群众举报有违规享受灾后重建补助资金的问题,收到这一问题线索后,该县纪委监委迅速将线索交由所在武功乡纪委对此问题进行办理。
在核查中,纪检干部一方面调取村里历年的补助资金档案和财务凭证进行审核,另一方面与知情的村干部及村民核实情况,逐步还原陈某某的违纪事实。
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以及取证与谈话工作的顺利开展,上武功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某某的违纪问题也就很快浮出水面。经查,陈某某在2010年7月利用其妻子名义违规享受贫困户灾后重建补助资金4500元并建设了41平方米的灾后重建抗震安居房;在同年10月,又以其儿子名义再次违规享受贫困户灾后重建补助资金4500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共计违规享受补助金9000元。陈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享受补助资金在村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1月,陈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
“一开始觉得自己就拿了一点没关系,也不会有人发现。现在回想,才发现自己思想上早就脱离了一个党员的标准,愧对组织的培养、信任,更对不起群众的信任。”对于自己的违纪问题,陈某某反思道。
“群众利益无小事,伊宁县纪委监委坚持以群众利益为中心,做实做细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日常监督,加强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排查,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严惩不贷。”伊宁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表示。(冯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