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从报告看亮点)

2020年05月14日19:55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编者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工作报告在回顾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时,点出了一些地州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即日起,推出“从报告看亮点”栏目,刊发各地州市2019年工作亮点,便于相互学习借鉴,敬请关注。

“扶贫领域出现问题,作为主管部门我们自身的责任有多少,我们在监管上还存在哪些漏洞……”2019年9月16日,塔城地区扶贫办专门召开地县乡三级“扶贫领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反思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短板。

“我十分愧疚和懊悔,正是因为我作风漂浮,才导致工作失职失责……”2019年4月18日,乌苏市甘河子镇安居富民办主任吉某在干部群众反思反省大会上现身说法。

这是塔城地区充分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一个缩影。

2019年,塔城地区以“案”为基础、以“改”为目标、以“促”为关键,全力推进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做,全地区党员干部崇廉尚廉氛围日益浓厚,政治生态持续净化。

以案知纪,纪法震摄警醒“梦中人”

以案促改基础在“案”。塔城地区把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作为以案促教的主要环节,聚焦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群众利益尤其是脱贫攻坚、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等7类重点,筛选91件典型案例,作为以案促改的标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该地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拍摄2部警示教育片;托里县45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旁听法院庭审,面对面“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塔城市人民医院护士龙某某在塔城市“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进行了现身说法,以音频宣讲、展板观摩、现场解说等形式进行“流动警示教育”……一系列靶向施治的精准措施,让警示教育振聋发聩、入脑入心。

据统计,2019年全地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6期44人,印发《扶贫领域警示教育典型案件选编》1000份,对1021名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回访,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59份,监察建议书86份,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2042场次,116610人受到警示教育。

“以前整天提心吊胆、总感觉后背有人盯着,现在投案自首,接受组织的处理、人民的审判,心里反而轻松了许多……”2019年4月15日,乌苏市原农业农村局局长张某在看完警示教育片的第二天,便来到乌苏市纪委监委退还违纪违法所得,主动交代个人有关问题。

“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立德、尽责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一批‘问题’干部幡然醒悟,先后有27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该地区纪委委员、监委委员阿依肯·胡马尔介绍道。

以案促改,揽镜自照改出“好作风”

以案促改目标在“改”。塔城地区把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对照查摆整改作为关键环节,按照“一案六查”要求:查思想松懈点、工作作风不实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制度建设薄弱点、全面从严隐患点,盯紧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切实把思想、工作和职责摆进去,深入对照查摆,找准廉政风险点,梳理突出问题。并针对问题,制定班子或个人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改一个,销号一个。2019年,该地区先后在14个系统、60个案发单位开展以案促改。

为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实,该地区检察分院党组班子和各党支部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案件进行深入分析,深究案发原因,深挖思想根源,找出关键环节、重要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点,对症下药,健全完善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动态监督。

以案促改,并不止于案发单位。2019年10月,该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紧扣以案促改,围绕和布克赛尔县社保局原局长尹全、征缴股原股长蔺莉违规报销医疗费、虚假套取养老金等违纪违法问题,开展“塔城地区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在全系统开展以案促改,既聚焦问题“改”,又抓住关键“改”,更建章立制“改”,共查纠整改问题17条,查摆岗位风险点32个,制定防控措施32条,完善修订《塔城地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等6项制度,初现以案促改的成效。

“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充分汲取典型案例教训,主动找差距、对标杆、抓整改、建制度,单位正气足了,干部干劲足了,多年来历史遗留17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全部清零。”该地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卡日甫汗·铁木尔汗深有感触地说。

以案明责,夯实责任落实“不打折”

以案促改关键在“促”。塔城地区把全面从严压实责任,监督督促抓落实作为重要环节,将以案促改工作作为各级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的一项政治任务,明确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并推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切实层层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

为实现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该地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通知》,明确制定工作方案、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查摆剖析问题、抓好问题整改、健全完善制度、形成专项报告等“七个规定动作”,指导全地区各级党组织做实做细以案促改工作。

以案促改效果怎么样,监督考核来把关。该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回访、抽查核实、巡察监督等方式对以案促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反馈、约谈、通报、问责等形式,进一步倒逼和压实“改”的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边改边犯、改了又犯”,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目前,该地区纪委监委约谈有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81人次。

此外,该地区制定实施了《塔城地区政治生态分析工作办法》《廉情抄告工作办法》,结合案件查办工作深刻剖析案件暴露出的授权、用权、制权等方面的制度漏洞,围绕明责、履责、追责等环节,建章立制、查漏补缺,废止、修订、新建各类制度321件,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以案促改不停步,清风正气扑面来。“以案促改就是要把被误导的思想理念扭转过来,把被破坏的纪律规矩竖立起来,把被带坏的党风政风修复回来。”据介绍,塔城地区纪委监委下一步将持续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不断延伸不敢腐的震慑效果,补齐不能腐的短板,激发不想腐的内生动力,力促各级党员干部转作风、履好职、有作为。(塔城地区纪委监委 谢春英)

(责编:杨睿、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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