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保障监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监察机关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近日,伊宁市纪委监委理论中心组正在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上,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洪霞同志带领中心组成员进行全文学习。
会后,市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覃家健说:“《条例》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程序,同时在审理案件中让我们更加有据可依,我们将自觉做尊法学法用法的表率。”
近期,市纪委监委在全市下发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工作通知,并第一时间组织安排纪检监察干部率先开展学习,做到先学一步、学深学实。目前,各级党组织通过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学习载体学习57次;并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在伊宁清风微信平台上开辟了学习专栏,宣传监察条例8次。
为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执法能力水平,该市纪委监委将结合“一月一练”工作举办《条例》专场知识竞赛,并运用伊宁清风微信“指尖课堂”平台进行《条例》测试,进一步检验纪检监察干部对党纪法规知识的掌握。
同时,该市纪委动员28名“85后”年轻干部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多渠道检验纪法知识学习成效,12月前,已有5名纪检监察干部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
该市监委委员宋凯说道:“我在学习《条例》时特别关注了与国企公职人员密切相关的内容,《条例》解决了部分监察对象界定不够明确的问题,更加规范和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范围和职责,让我们对国企的监督调查处置有了更好的抓手,我作为监委委员,今后将把《条例》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做好全市各级党组织的学习宣传,推动纪检监察机关用好《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实现执纪执法贯通,加快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发展。(董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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