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夏季饮食安全消费提示

2021年06月08日08:32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随着夏季来临,气温升高,食物容易腐败变质,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

一、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家庭卫生和个人卫生要放在第一位。厨房要干净整洁,像比较常用的抹布、案板等厨房用具要及时清洗干净;养成生、熟食分开处理的好习惯,尤其是生的肉、禽和海产食品要与其他食物分开;饭前便后要洗手;疫情期间外出就餐做好个人防护,使用公筷公勺。

二、选择安全和新鲜的食品。要到具备相应资质、食品储存条件较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标签标识,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的产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有无颜色变化、有无出现异味等现象。不要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肉类和来源不明的畜禽肉,不食用野味,不吃霉变食物。

三、食品在食用前要做好相应的处理。蔬菜瓜果要清洗干净,需加热的食物要加热彻底,如菜豆和豆浆含有皂甙等毒素,不彻底煮熟会引起中毒,食用冷藏过的剩饭、剩菜前应确认食品无腐败变质并经再次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

四、食品储存要合理。所有熟食和易腐烂的食物应及时冷藏(最好在5℃以下),对于需要冷藏或冷冻的生鲜食品,购买后应避免在室温下长时间暴露导致腐败变质,尽快置于冰箱贮存(冷藏环境温度的范围应在0℃~8℃、冷冻温度的范围宜低于-12℃),并尽量做到分隔或者独立包装,避免交叉污染。即使在冰箱中也不能过久储存食物。

五、注意科学搭配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切记暴饮暴食。

六、增强维权意识。在食品经营场所消费时,应主动索取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责编:杨睿、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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