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抓实干!新疆12项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表扬

2021年05月08日16:54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人民网乌鲁木齐5月8日电(记者韩婷 实习生马安妮)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对2020年落实稳就业保民生、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16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资金、项目、土地、改革先行先试等30项奖励支持措施。

5月8日,记者根据通报整理发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2项工作成效明显得到通报激励。具体受表扬工作如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认定为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好的地方。2021年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中给予一定奖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积极主动、成效明显。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加大异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支持力度,并在以工代赈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扶贫地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2021年水利部、财政部组织在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适当倾斜,给予1000万元奖励,用于河长制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2021年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财政部在中央财政分配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时,给予2000万元激励支持,主要用于“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2021年对该市优先选择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企业年报制度改革、社会共治、企业信用风险监管、大数据监管、信用修复等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试点地区;优先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在国家广告产业园区认定中优先给予支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投资完成等情况较好。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对新疆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既有专项中安排投资,用于奖励支持其相关专项项目建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积极发展农村电商和产销对接成效明显。2021年对阿克苏市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优先支持,并给予专项资金扶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2021年对昌吉市在质量工作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示范基地建设、质量技术机构优先布局建设等方面,予以激励支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2021年对新疆昌吉市在安排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给予适当奖励或倾斜支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2020年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2021年对新疆拜城县、新疆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中予以倾斜,各单独安排奖励资金500万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在落实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积极主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尤其是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方面。2021年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安排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时,通过工作绩效因素予以资金倾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方面成效明显,创造了典型经验做法并受到国务院督查表扬。2021年对克拉玛依市、阿拉尔市在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的国务院大督查及专项督查中予以“免督查”。

据了解,国务院办公厅自2017年起已连续5年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表扬和政策激励。此次216个拟激励地方中,市级75个,县级112个,市县占比接近90%,体现了向基层倾斜的原则。

(责编:杨睿、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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