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将3421.8亩土地分别流转给种植大户雷某和郭某,现在地流转完了,可是按照合同还欠我们3.9567万元流转费,而且对流转的土地仅对部分埂子、沙包进行了修正,并未对土地进行平整。”近日,沙雅县努尔巴克乡吉格代托喀依村村民依米提·吾斯曼等5人向该县纪委监委反映了他们的“堵心事”。
县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后,吉格代托喀依村党支部书记艾海提·热依木才想方设法追回少支付的3.9567万元流转费,并分别发放给5户村民。
最终,艾海提·热依木因在村土地流转过程中,没有发挥监管督促作用,导致土地流入方未对土地进行平整,未及时支付部分流转费,且拖欠群众钱款,受到了党纪处分。
这是沙雅县纪委监委对村集体“三资”管理提级监督,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一项具体举措。
据悉,针对农村“三资”管理运行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两委”班子职能发挥不明显、有信访苗头倾向等实际问题,该县在全县148个村中选取经济体量大、债权债务复杂、问题较为突出的20个村作为试点,对农村“三资”提级监督,同时将20个村的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纳入纳入县纪委监委提级监督范围。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梳理、归纳、编制了6大类111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目录,方便群众查看党务、村务及“三资”公开、民生保障和政策法规等众多事项,又便于群众监督,有效管住了村干部手中的“微权力”。同时,各乡镇纪委组织召开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座谈会,对“小微权力”清单及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宣传;对存在的财务人员专业水平不够高、能力不够强等问题,加强对基层干部《会计法》《农村财务管理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法规的学习培训,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开展‘三资’提级监督有助于从源头上及时堵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漏洞,减少和遏制了基层微腐败现象发生,既有效管住了基层干部手中的‘微权力’,又提升了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水平和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齐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