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仔细阅读填表说明,特别是个人参与民间借贷、继承10万以上重大财产等情况,确保信息真实。”近日,焉耆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干部在组宣部的指导下认真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为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督促纪检监察干部自觉适应在被监督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切实捍卫纪检监察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焉耆县纪委监委出台了《焉耆县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要求委机关、派驻(派出)机构、县委巡察办全体在职在编干部定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随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内容涵盖个人身体健康状况、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情况;直系亲属违纪违法被给予处分情况,以及个人和近亲属涉及负面舆情,参与民间大额资金借贷、担保和民间非法融资等18个方面的内容,把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触角延伸至“八小时”之外,从“工作圈”拓展到“生活圈”“朋友圈”,进一步掌握纪检监察干部各方面廉情信息,以“精准画像”推动“精准监督”。
“我们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为抓手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以对党忠诚老实、对组织负责的态度,如实填报,通过全时空综合监督,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拒腐防变的能力,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焉耆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焉耆县纪委监委将对纪检监察干部信息填报情况进行随机查核,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的、隐瞒不报的或报告后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严肃追责问责,以刚性问责维护制度权威,持续整治“灯下黑”。(王雯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