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什县:抓早抓小 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2021年01月18日20:03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乌什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同级党委监督的机制,协助同级党委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找准监督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强化监督检查。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深入学习运用《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全局中,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列入主体责任清单,作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述职述廉等重要内容,围绕权力集中、信访反映较多、违纪案件易发多发的领域建立“问题清单”,推动党内关系正常化,使党员干部时时处处感受到纪律的严格约束和经常性的警示提醒,最大限度防止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犯错误,最大限度激励领导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二是规范操作流程,明确运用方式。立足“早”,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在使用第一种形态进行监督时,规范审批程序,提升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规范性。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动态掌握和分析研判其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或轻微违纪行为,灵活运用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组织约谈、信访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过错”演变成“大问题”。注重“常”,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三会一课”等载体,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运用谈心谈话等方式,对“小问题”严批评、多敲打、勤提醒,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

三是丰富监督形式,强化跟踪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学习正面典型和反面典型,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丰富廉政文化建设,活跃廉政教育形式,在思想上教育挽救大多数。强化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县直各单位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培训指导,进一步明确运用形式、方法程序、考核规则,每季度梳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察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党委主要负责人提出开展“第一种形态”的意见建议,切实发挥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作用。加强督促检查,通过调研、检查等多种方式,重点了解责任落实、程序审批、跟踪问效、备案报备等情况,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常态化、规范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该运用“第一种形态”而未及时运用导致小毛病拖成大问题,或运用“第一种形态”随意泛化导致效果不佳的,根据问题性质倒查追责、严肃处理,倒逼“第一种形态”的常态化规范化运用,真正实现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杨昊)

(责编:李龙、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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