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阿克苏地区人社部门积极落实社保补贴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多渠道灵活就业。截至目前,地区已为9485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5339.75万元。
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按其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补贴。其中,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时限最长不超过3年。
今年以来,地区人社部门为做好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改进工作措施、优化办理程序,灵活就业人员只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材料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就可以申请。社保缴费情况及灵活就业情况都由工作人员进行核查、认定。此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也扩大至在地区范围内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自治区范围内参保缴费并持有《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疆外人员。(阿克苏地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