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管部门推出12项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

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 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

2020年11月12日20:38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新闻媒体通气会现场。李龙 摄

人民网乌鲁木齐11月12日电(李龙)12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警总队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了解到,自治区交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推出“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等三方面12项新措施,最大限度减轻群众和企业办事负担,惠民利企,赋能社会发展。

在推行“异地通办”方面,推出4项新措施,分别为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

在推进“简政放权”方面,推出5项新措施,分别为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扩大体检医疗机构范围、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

在深化“网上服务”方面,推出3项新措施,分别为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推行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网上查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

以上改革新措施,除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外,其余11项改革措施将自今年11月20日起施行。由于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改革措施,新疆不属于全国试点省市,将在公安部试点结束后再推行。

为保证新措施顺利启动、精准落地,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正在组织系统升级,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做好实施准备。下一步,将加强督查督办,狠抓改革落实,保证改革取得惠民利企的实效,让群众办事更便捷、企业营商更便利。

2018年以来,新疆交管部门在推行车检、驾考等改革基础上,陆续推出了4批42项“放管服”改革措施,累计惠及各族群众600多万人次,为企业群众节约办事成本4亿多元。

截至2020年10月,全疆机动车保有量达到537万辆,其中汽车达到473万辆,驾驶人达69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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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举措明细

●推行“异地通办”4项新措施

一、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

二、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办理摩托车转籍登记,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车辆信息网上转递,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三、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对本省户籍居民省内异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

四、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机动车用于出口的,简化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可以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核发正式号牌;属于异地收购车辆的,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返回企业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为二手车出口创造便利环境。

●推进“简政放权”5项新措施

一、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等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

二、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的年龄上限由70周岁调整为不作限制,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

三、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的年龄下限由26周岁、24周岁降低至22周岁,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龄上限由50周岁调整至60周岁。同时,缩短增驾时间间隔,进一步满足群众生产生活和客货运输企业需求;

四、扩大体检医疗机构范围。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体检医疗机构由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扩大到符合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方便群众就近办理;

五、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对于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C2)以上的人员,可以驾驶上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便利残疾人家庭成员及其他服务残疾人出行的人员共用车辆。

●深化“网上服务”3项新措施

一、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向道路运输企业推送交通安全风险预警提示,提供查询本企业机动车和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等信息服务;

二、推行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网上查询。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可以查询、下载近三年交通责任事故、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和记满分等记录,方便其在申请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工作应聘等生产生活中出示、使用交通安全记录电子凭证;

三、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车辆管理所网上核查机动车交强险信息,申请人无需再提交机动车交强险纸质凭证,进一步简化办理机动车登记等手续。

(责编:李龙、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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