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贴近基层 服务群众

2020年10月27日13:18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为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切实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将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引入服务大厅,开展多种公共法律服务和诉讼业务,为群众提供直接、便捷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努力满足群众新时代美好生活需要为抓手,为来访群众提供热情、便捷的法律服务。10月21日,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窗口值班人员认真来访群众咨询。来访者李强是位75岁的老人,他要求继子给付赡养费,经了解,李强离异后于1994年与王秀花结婚,王秀花与前夫育有二子。婚后,李强与王秀花及其二子共同生活,当时李的长子刘某东15岁,次子刘某宇12岁。共同生活期间,李强将所有收入都交王秀花管理。多年来,分别在乌鲁木齐市等地购置多处房产,且将家庭主要存款都存储于继子刘某东的名下。此后,还出资为次子刘某宇购买了房屋,将所有心血都付给了两个继子。但王秀花与继子刘某宇却在此期间私自将房产变卖。近年来,李强身患多种疾病,但王秀花却与刘某宇将李强赶出家门,使其居无定所,无家可归;他又不知如果维权。经人指点,老人求助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中心值班人员耐心地向老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并接受委托,引导老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离开时,李强感动地握着工作人员的手说:“我的困难终于可以解决了,感恩党和政府,感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是你们让我感受到温暖,让我感受到人间自有真情在!”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强化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将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复工复产法律咨询等司法行政职能引入一站式服务窗口,构建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公的综合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让辖区群众获得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10月5日,复工复产窗口值班人员接到电话,说他们是农民工,辖区一全季酒店老板扣留他们的钱包,衣物等生活用品,多次与全季酒店老板协商无果,无奈之下,找到了法律服务中心电话,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让他们来法律服务中心。

农民工来后,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就给全季酒店老板打电话,告知对方无权扣押他人的私人物品,并让对方还给农民工。第二天,工作人员约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全季酒店老板当场答应把行李还给两位农民工,并发还工资。拿上行李和工资后,农民工下午顺利坐车返乡了,并发微信告诉工作人员,感谢工作人员,感恩党和政府。

为使法治宣传覆盖面更广、受益群众更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法治宣传窗口,由律师坐班,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来访人咨询法律问题时,根据来访人需求,主动向其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据了解,自成立以来,法治宣传窗口的坐班律师接待咨询百余件,主要涉及民间借贷、租借合同、买卖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以及索要劳务费、工资、工伤赔偿等劳动争议涉法问题。例如,10月12日,新疆赛天律师事务所王亚如律师接待了一位咨询者,诉称:他的房屋被征收后,房产公司为其置换了一套二手房,但至今没有过户,还被房主二次出售,面临没有居住的困境,王律师耐心为其梳理案情,制定诉讼方案,详细为其介绍该案解决的步骤,让来访者满意而归。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安磊介绍,中心有效整合了全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依托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集中受理和解决群众的法律服务事项,提供综合性、专业性、快捷性的“一站式”服务,推动了社会治理创新,有助于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有助于满足群众基层法律服务需求,是借鉴枫桥经验和市域治理创新的成果体现。

安磊说,中心成立一个多月来,接待来访群众450余人次,开展法治宣传15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120余人次,开展诉前调解近百次;受理立案申请73件,成功化解矛盾纠纷60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化解纠纷、提升社会治理的效果已初步显现。(白雪晴)

(责编:萨妮娅、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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