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温宿县:强化对审查调查措施运用的监督

2020年10月20日18:26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询问措施只能在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和证实涉嫌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行为等过程中使用,对一般性违纪案件应使用谈话通知书……”新疆温宿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在对纪检监察室措施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反馈道。

今年以来,温宿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规范审查调查措施运用,在措施运用、监管和安全方面下足功夫,确保依规依纪依法有序开展审查调查工作。

据悉,该县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规定,完善并明确采取“12+3”项措施的依据、权限及各项措施的审批权限、办理程序等,提升文书规范性、实用性,确保审查调查措施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使用;实行措施文号集中统一管理,针对不同的审查调查措施明确不同的审批权限,实行“一次一授权、一事一备案”,推行“多号审批、一号一签”的管理机制,构建统一管理、逐级签批、全程留痕的审查调查措施审批模式,防止措施“滥用、乱用”现象发生;同时,案件监督管理室对措施使用情况进行分类登记、专人管理,周汇总、月统计,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在使用谈话、询问、留置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审查调查措施时,案件监督管理室通过查看审批文书、专人值班、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承办部门做好风险防控。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累计使用“12+3”项调查措施943次,其中,使用谈话措施575人次、调取措施345人次、查询措施3人次、询问措施12人次、勘验1人次。

“由案件监督管理室专门负责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和统一管理,实行逐级审批,防止权力滥用,确保依规依纪依法使用审查调查措施。这对于完善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罗植元)

(责编:萨妮娅、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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