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帮助困难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创业,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为符合条件的7类大中专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象为:自治区范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符合7类毕业生条件之一的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7类毕业生包括: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身体残疾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家庭毕业生、疫情防控期间区属高校湖北籍应届毕业生。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流程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学校提交申请、学校初审并公示后上报学校所在地人社部门、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复核并拨付资金。按照要求,各地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采取直补到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或经由学校转账等方式予以拨付,10月底前完成补贴工作。
据悉,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是帮助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一项优惠政策,今年起补贴标准从800元提高至1000元,同时将补贴对象范围扩大到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李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