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天然湖泊季节性禁渔期结束

2020年08月04日15:19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从8月1日起,为期4个月的阿勒泰地区天然湖泊季节性禁渔期结束。

阿勒泰地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涛介绍,目前,除所有天然河流继续全年禁渔之外,阿勒泰地区天然湖泊承包或从事养殖使用水体(乌伦古湖、吉力湖、托洪台水库、海子口水库、峡口水库)等季节性禁渔区域均已按时开禁。

自2005年起,阿勒泰地区对额尔齐斯河实施禁渔期,今年是第15个年头。经过此前14年的禁渔保护,野生鱼类的种群和数量不仅逐年增多,更为渔业养殖生产带来了更多机遇。

在禁渔期间,阿勒泰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年禁渔实施方案,并对各县(市、喀管委)开展禁渔给予工作指导。各禁渔乡(镇)及相关部门也全力落实禁渔机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禁渔公告等,切实做好渔业资源保护政策宣传工作。据统计,今年上半年,阿勒泰地区在禁渔期(区)期间,共查处案件8起,罚没款3.45万元。

4个月的禁渔期间,阿勒泰地区渔业资源得到进一步保护,鱼类产卵场有大批量鱼上滩产卵。同时,阿勒泰地区组织多种形式的增殖放流活动,有效推动了天然水域鱼类原种的恢复和水生生物的养护。其中,在阿勒泰市塘巴湖水域举行增殖放流活动中,共投放河鲈、梭鲈、高体雅罗鱼、江鳕、贝加尔雅罗鱼、白斑狗鱼等12种鱼类157万尾。

吕涛表示,开禁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进行垂钓、捕鱼。渔民在捕鱼过程中,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不得在渔业船舶上放置炸药、毒药或电捕渔器,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等。(吕文 董世菊)

(责编:李龙、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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