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新冠肺炎患者医疗救治全部免费 疫情期间社保费可延缓缴纳

2020年08月02日22:35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发布会现场。马亮 摄

人民网乌鲁木齐8月2日电(马亮 胡冰鑫 李欣洋)“我市8月1日新增确诊病例较前日下降2例,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总数连续3日下降。这说明前期疫情防控措施的成效正在显现。”乌鲁木齐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隋荣说,但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和传染病的规律,全市目前防疫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图为乌鲁木齐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隋荣。马亮 摄

2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乌鲁木齐市疫情和防控工作情况。

截至8月1日24时,新疆(含兵团)现有确诊病例569例(危重症5例、重症21例),其中乌鲁木齐市565例、喀什地区2例(乌鲁木齐市输入病例1例、乌鲁木齐市疫情关联病例1例)、昌吉州1例(乌鲁木齐市输入)、兵团1例;现有无症状感染者112例,其中乌鲁木齐市110例、昌吉州1例(乌鲁木齐市输入)、兵团1例;尚有14640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出现确诊病例的小区将加强消杀,提升社区管控力度

图为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副主任文国新。马亮 摄

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副主任文国新说,当出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首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将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第一时间转运至定点医院及时治疗,确保出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小区实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对确诊病例家庭、楼栋及周边环境采样检测,对可能被污染的环境中的所有物体表面、用品、空气进行严格终末消毒,对同一小区居民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对确诊病例开展流调溯源,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确保追踪到所有密切接触者,并全部落实集中医学观察。

其次,加强对周边公共环境日常清洁消杀。对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所在的楼栋及院落等活动场所,强化日常和预防性消毒措施,建立重点公共区域和重点部位消毒管理台账。每日对楼道、楼梯等公共区域至少消毒2次,楼道开窗通风30分钟以上。对公共门把手、楼梯扶手等重点部位提高消毒频次,电梯间设置一次性按钮专用纸巾,避免接触感染。强化小区居民日常家庭消毒,特别是与确诊病例家庭相连部分,如排水等的消毒。

最后,提升社区防护及管控力度。对进行服务保障工作的社区人员、志愿者做好个人防护,并进行每日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第一时间就医排查。社区的包户干部每日须主动了解居民健康状况,在为居民开展上门服务时,尽量不要进入居民家中,双方应全程配戴口罩,并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完成服务后应及时洗手消毒,发现异常第一时间转送至就近的发热门诊排查。

乌鲁木齐新冠肺炎患者医疗救治全部免费

图为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何新国。马亮 摄

“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确诊和疑似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医疗救治上,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做好新冠肺炎医疗救治费用结算工作的要求,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医疗救治费用全部免费。”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何新国说。

将国家卫健委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中覆盖的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全部临时纳入我市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异地就医确诊和疑似患者及无症状感染患者,由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做好患者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台账,医保支付部分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先行垫付,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组织清算;未参保患者产生的救治费用也是免费的。对未参保患者,由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做好相关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台账,救治费用由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先行垫付,汇总报请市医疗保障和卫生健康部门审核后,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康复治疗费用结算方面,救治出院的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等实施康复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新冠肺炎医疗保障特殊政策进行结算,无法分割清楚非治疗新冠肺炎费用的,可一并按照新冠肺炎医疗保障特殊政策进行结算。

此外,为减轻医疗机构的垫付压力,对救治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单列预算,不纳入医疗机构总额预算指标,不降低医疗服务质量,及时结算,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农贸市场正常营业,每周对管理者经营者做核酸检测

图为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钟美文。马亮 摄

“目前全市农贸市场都正常经营。农贸市场人员流动性大、接触频繁,是疫情防控的重要区域。”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钟美文介绍说。

乌鲁木齐市高度重视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农贸(集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护指南要求,制定防控方案、细化防控措施,落实防控人员,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市场管理者、经营者、进场交易者、运输车辆司机等重点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区(县)卫生健康部门每周对市场管理者、经营者做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方可上岗。

疫情期间个人及企业可缓缴社保费

图为乌鲁木齐市人社局副局长唐恒毅。马亮 摄

社会保险直接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减轻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及企业负担,对于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政策是“下限不上调、个人可缓缴”。一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二是缴纳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暂缓缴费,到2021年再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需要暂缓缴费的,可通过手机APP或到后期前往社区办理暂停缴费,也可采取不往银行卡里存钱的方式。因为社保费是银行自动代扣,如果未办理暂停缴费,卡里的余款就会被自动扣除。

各类企业实行“免减缓”缴社保费政策。一是乌鲁木齐市所有参保的中小微企业可继续享受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直至今年12月底。对延长减免期限政策出台前已征收工伤保险费的工程项目,将进行差额返还。二是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缓缴社保费至今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此外,还将进一步扩大社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件办等种类,确保疫情期间社保服务不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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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新疆在行动

(责编:李龙、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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