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花开别样红——新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

2020年06月19日10:26  来源:新疆日报
 
原标题:石榴花开别样红

在喀什古城的“百年茶馆”,各族游客和当地茶客边品茶边休闲(5月17日摄)。□新华社记者 赵戈摄

翻开历史画卷,新疆大地上一直奔涌着浓浓的民族团结情。

上世纪50年代,库尔班·吐鲁木骑着毛驴上北京看望毛主席的佳话传遍祖国大地。如今,库尔班·尼亚孜、庄仕华、阿尼帕·阿力马洪、尤良英、布茹玛汗·毛勒朵……民族团结典型层出不穷,民族团结氛围融洽浓厚,生动展示了天山儿女团结携手、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的深厚情谊。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自治区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民族团结工作放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高度进行思考和谋划,持续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大力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之树已深深植根于新疆各族人民心中,枝繁叶茂,硕果累累。

民族团结无处不在

走进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乌化小区民族团结大院,一棵有40多年树龄的沙枣树映入记者眼帘,居民们把它唤作“同心树”。树干相互环绕交叉生长,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如同生活在这里的维吾尔、汉、哈萨克、回等多个民族居民,守望相助、相亲相依地生活在一起。

“在新疆任何地方,都能看见各民族一起学习、一起工作的场景。各族群众门对门、户对户,民族团结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大院66岁的居民努斯米提·阿不都由衷地说。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地区,从帕米尔高原到准噶尔盆地,从阿尔泰山下到塔里木河畔,各族群众在一起其乐融融的场景随处可见。

民族团结如空气和阳光,受益而不觉,失之则难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民族团结是发展进步的基石”。

自治区党委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着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族团结工作格局。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进团场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景区、进窗口单位,形成了人人爱团结、事事讲团结、处处显团结的浓厚氛围。

目前,新疆已涌现出9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地、市)、59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14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338个(次)单位、2315人(次)分别荣获国家和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模范个人。

交往交流交融凝聚合力

6月的阿克陶县瓜果飘香,花开正艳,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干部职工再次来到皮拉勒乡与亲戚重逢。为亲戚讲政策、送生产生活物资,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决战脱贫攻坚的生动画面在这里徐徐展开。

一走进亲戚艾尔肯·赛麦尔家里,结亲干部孟新华便送上两盏太阳能可移动式LED灯,勉励艾尔肯的女儿好好学习,“希望这盏灯能照亮孩子的前程。”孟新华笑着说。

艾尔肯主要靠养殖为生,妻子在村委会食堂当厨师,孩子们都在上学,家里经济情况并不宽裕。为改善生活条件,孟新华帮他联系了一份兼职季节工。

“党把这么好的亲戚送到我们身边,真心实意帮我们解决难题,我们要更加努力,让日子越过越红火。”艾尔肯说。

随着“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的深入推进,新疆形成了各族干部群众你来我往、融情相处的大好局面,成为天山南北一道亮丽风景。

自治区坚持把民族团结作为最大的群众工作,在全疆部署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如今,每个干部职工都有了自己的结对亲戚,甚至连援疆干部也有了新疆亲戚。同时,各部门各单位坚持定期开展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把民族团结落实到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中,促进各族干部群众交往交流交融。

新疆百万名干部职工与各族基层群众结对认亲,千方百计帮助群众解决最希望办、最迫切办、眼下能办的事,他们一心为民的深情厚谊、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让各族群众更加深切地感受到了党的关怀与温暖,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坚定地反对“三股势力”、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形成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

截至今年5月,全疆各级结亲干部职工累计走访群众1.45亿多户次、捐款近10.33亿元、捐物5374万多件、办实事好事2030多万件。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硕果累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疆上下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为强基工程、生命线工程,齐心协力加以推进。

从1983年起,自治区把每年的5月作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各民族大团结的基础不断巩固。2016年1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正式实施,夯实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基础。

新疆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依法保障各民族享有和履行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保障各族人民平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公共事务的权利。历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区政协主席均由少数民族干部担任;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均由实行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担任。坚持把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培养造就了一大批优秀少数民族干部。

自治区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持续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本民族语言的双语教学,不断促进各民族语言相通、心灵相通。稳步推动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形成了各族群众团结互助的生动局面。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办好利民惠民好事,坚定不移把发展落实到改善民生上、落实到惠及当地上、落实到增进团结上,大力推进惠民工程,让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关怀和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通过一系列加强民族团结的生动实践,民族团结的氛围越发浓厚,各族群众讲团结、促稳定、谋发展的愿望越来越强烈,激发出携手并进的强大正能量,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米日古力·吾)

(责编:杨睿、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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