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社区矫正中心:让矫正对象重新扬起生活风帆

2020年06月17日17:58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6月17日上午,当笔者走进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社区矫正中心,只见闪荣和乌仁娜两位挂职民警正在为前来报到的社区对象录入基本信息,为其讲解作为社区矫正对象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注意事项。

当天是天山区社区矫正中心集中学习日,因为7月1日《社区矫正法》就要实施,为了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天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领导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社区矫正法》。

据社区矫正中心挂职民警乌仁娜介绍,《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和即将实施,使他们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有了法律依据,过去个别矫正对象不太服从管理,对自己的身份没有明确认识,以为在社区服刑,放松思想改造,自从《社区矫正法》颁布后,我们经常组织他们进行学习,告诉他们7月1日起《社区矫正法》就要实施了,我们对你们进行帮教,是有法律依据。通过我们耐心帮教,社区矫正对象思想都有了很大的转变,都能积极参加矫正中心组织的各种活动。挂职民警闪荣介绍,为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不断提升社区矫正质量,实现规范化管理,我们充分发挥民警的职责作用和刑罚一体化优势,采取一系列法治宣传、入户走访、公益劳动、心理矫正等有效措施,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感化,使社区矫正对象从思想深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社会、对家人造成的危害,彻底与过去告别。现在,天山区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有的自主择业,有的在社区帮助下找到了工作,如今,工作稳定,生活有保障,无一例重新违法犯罪。《社区矫正法》实施后,我们要进一步用参观警示、感恩座谈等多种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层分类精准施教,让他们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白雪晴)

(责编:杨睿、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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