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布尔津县建立入党介绍人资格准入机制

2020年06月09日19:30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针对入党介绍人队伍入口把控不紧、任务分配不实、培养锻炼不精、监督管理不严等问题,新疆布尔津县建立入党介绍人资格准入机制,不断提高入党介绍人素质能力,提升发展党员质量。

严格入口把关,优化队伍建设。建立入党介绍人准入制度,要求入党介绍人必须有2年以上党龄,理想信念坚定,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善于做思想教育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掌握党的历史知识、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等10项具体条件。明确与发展对象有近亲属关系、经济往来等情况不得列为入党介绍人,在勤劳致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方面缺乏先进性的贫困党员,工作和生活不稳定的流动党员,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精力不足的老党员不宜担任入党介绍人,对入党介绍人标准进行统一。

细化具体任务,压实岗位职责。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入党介绍人任务要求,细化入党介绍人具体任务,包括了解被介绍人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素质、工作表现、家庭情况、个人经历,向被介绍人讲解党的知识、说明党员条件、权利、义务、开展教育引导等5个方面25项内容,压实入党介绍人责任。根据发展党员时间节点及任务要求,制定入党介绍人任务清单,明确入党介绍人职责任务、频次要求及预期效果,要求入党介绍人每季度在党员大会上汇报培养帮带情况,并将履职情况纳入党员民主评议内容,增强入党介绍人责任意识。

加强培养锻炼,提高整体素质。加强业务培训,将入党介绍人培训纳入党务工作者年度培训计划,邀请县乡优秀党务工作者,围绕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基层党务知识、发展党员程序等9项内容,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对县乡村三级入党介绍人进行同步培训,由县委统一命题,开展结业测试,合格者颁发入党介绍人证书,不合格者继续补学培训,全面提升入党介绍人能力水平。实行帮带培养,按照以老带新、以强带弱、民汉结对的原则,帮助初任入党介绍人快速融入角色。

强化管理监督,推动任务落实。制定《布尔津县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介绍、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预备党员转正两年内被评为不合格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处分,不正确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政策和规定,对发展党员不重视,指导和监督不力;在发展党员过程中优亲厚友、收取贿赂;不能正确引导发展对象提高思想觉悟、主动配合党组织工作、积极完成工作任务等12项情形,取消入党介绍人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2017年至2019年,全县新发展党员1410名,年度民主评议合格率100%,无一人受党纪政纪处分。(熊笙屹)

(责编:杨睿、韩婷)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