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等低收入群体,多数个人实际应缴所得税税率不超过3%,且该群体流动性大,税法知识和能力欠缺,难以完成汇算清缴,建议优化个税征收管理,保障低收入群体权益。”住疆全国政协委员武钢表示。
武钢介绍,2016年以来,税务部门大力推行减税降费,预计5年累计减税降费规模超过7.76万亿元;实施“放管服”提升管理服务效率,疫情防控期间新疆税务更是创造了48小时出口退税到账的全国最快纪录,助推经济复苏。但是在一些细节上还需要优化,以用工政策为例,企业用工有两类,一类是长期正式用工,另一类是阶段性劳务用工。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企业应按照支付劳务费的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制造业和建筑业阶段性劳务用工收入水平较低,达不到起征点或者处于3%左右税率区间。
“按20%代扣代缴易造成三方面问题:一是预征税率过高会造成劳务工群体现金短缺困境;二是劳务工流动性大,尤其是南疆劳务工具有季节流动性强的特点,这个群体的税收知识有限,完成个税汇算能力不足,造成实际税负增加;三是代扣代缴税款无法转嫁,最终由用工企业负担,增加用工成本。”武钢说。
武钢建议优化个税征收方式,增强劳务工群体获得感。具体是,调低劳务报酬预扣率,按照3%或者免于代扣代缴,加强年度汇算清缴管理,多退少补。培养并强化公民纳税义务的同时,运用大数据加强个税监控分析,强化个人所得税法遵从情况的监督,将劳务报酬信息、薪酬信息、年度个人所得税清算信息比对,识别出高收入群体,对这部分群体按照20%扣缴,并加强年度汇算清缴管理。(石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