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吉木萨尔县河长带领巡河小组成员,到吉木萨尔县各条主要河流开展巡河护河行动,履行“河长”职责,进一步探索河长制工作常态化工作法,力推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守护碧水青山。
在巡河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发动群众参与配合水环境治理、管理和保护,让群众了解河长制工作有关政策及环保知识,构建“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治水氛围。自2018年至今,流经县域河道分段性整治后,河道焕然一新,周边环境明显改善,既提升了城市品位,又取得了良好的防洪效益和社会效益。
当前,吉木萨尔县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吉木萨尔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县、乡镇二级分别设立河长、河段长。全县共有列入河长制名录管理的河流共11条,水库16座。为了让河湖本色更亮,吉木萨尔县将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县绩效考核,制定《吉木萨尔县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等13项制度,设立村级协管员、巡查员、保洁员106名,聘用20名建档立卡户参与河道管理保护与巡查,设立河段警长10名。
此外,通过电子屏滚动标语、印制河长制宣传单、制作安装河长制公示宣传牌等方式,提高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晓率。并结合人居环境整治,成立镇村环境卫生整治办公室,为每个乡镇配发吸污车和垃圾清运车,有效推进河长制工作的落实。(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