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社会融资实际成本,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仅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的城市商业银行等5类金融机构定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于4月15日和5月15日分两次实施到位,每次下调0.5个百分点。据测算,新疆辖内116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可直接释放降准资金约60亿元。
中小银行是服务中小微企业的重要力量。此次定向降准面向中小银行,就是要发挥中小银行贴近一线、扎根基层的优势,进一步增加中小银行的资金实力,鼓励银行以更优惠的利率向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特别是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贷款发放力度,推动实体经济恢复发展。
据悉,此次降准是今年以来的第三次降准,降准分两次实施到位,就是为了防止一次性释放过多导致流动性淤积,确保降准中小银行将获得的全部资金以较低利率投向中小微企业。
此外,人民银行自4月7日起将人民币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由0.72%下调至0.35%,这将倒逼银行将更多的资金用于发放企业贷款而不是存放在人民银行,推动银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王永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