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赵培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0年04月13日17:58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赵培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培新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生活腐化堕落,道德败坏;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

赵培新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赵培新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新疆纪检监察)

(责编:杨睿、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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