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司法所真情调解化解赡养老人纠纷

2020年04月09日19:20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4月7日,在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嵩山街司法所,八旬老人刘女士临走时,双眼含泪紧紧握住司法所负责人乌尔娜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原来,4月3日,老人缓步走进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嵩山街司法所,向乌尔娜哭诉生活中遇到的种种无助,希望司法所能帮助她解决生活难题。

老人含泪说:“我今年86岁,老伴儿快90岁了,我们老俩口现在是租房居住,年岁越来越大了,生活起居都需要人照料,我们现在没有别的要求,就希望孩子们能给我们请一个保姆,承担每个月两千元的保姆费就行。”

乌尔娜受理后,了解到老人姓刘,是嵩山街辖区居民,膝下有四个子女,一儿三女,目前三个女儿均已退休,家境都富裕,儿子目前无业。乌尔娜当即联系了老人所住的社区干部,了解了老人家庭情况,并联系了老人的子女。在电话联系时,三个女儿都认为老人应当由她们的弟弟照料,因为父母的老房子是弟弟在居住。但是,儿子则认为自己无业,经济拮据,要打工维持生活,没有时间照料老人。四个子女因沟通不畅产生了误会。

为解开子女们之间的误解,4月7日乌尔娜请老人的四个子女来到司法所,一方面耐心与当事人进行交流,倾听他们各自的意见,另一方面肯定兄弟姐妹们对家庭的付出。同时结合《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让四个人明白赡养老人是法律明确规定,作为子女必须要尽赡养义务和责任。接着,乌尔娜又讲解了孝敬、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父母亲把孩子抚养长大十分不容易,这是人世间最大的恩情,生活中的困难和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都不能成为孩子不赡养老人的理由,告知他们不要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希望他们能为亲情尽誓前嫌,使老人度过平安幸福的晚年。

在历经几番劝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真情调解下,最终老人的四个子女就赡养老人问题达成以下协议:儿子将老人接回家共同居住,四个子女每人每月给付老人生活费及保姆费800元,医疗费用四个人共同承担。至此,一起赡养纠纷几经调解,终于圆满结束。(白雪晴 乌尔娜)

(责编:杨睿、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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