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银行机构实施延期还本付息贷款135.54亿元

惠及15769户中小微企业

2020年04月01日11:23  来源:新疆日报
 
原标题:银行机构实施延期还本付息贷款135.54亿元

1月25日至3月30日期间,新疆银行机构通过展期、续贷等方式实施延期还本付息贷款135.54亿元,惠及15769户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

新疆银保监局普惠金融处处长齐晓波介绍,针对困难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还本付息的情况,新疆银保监局贯彻落实银保监会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要求,督促辖内银行机构对1月25日以来到期的中小微企业贷款本金,以及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根据企业申请,结合实际情况,金融机构可通过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和付息安排,还本和付息日期最长可延长至6月30日,免收罚息。

中国银行新疆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吴凯表示,自1月25日以来,中国银行新疆分行明确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截至3月30日,通过贷款延期、调整还款计划、展期等方式为38家中小微企业延长贷款本金1.88亿元,累计为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主调整还款计划600余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对于1月20日至6月30日之间受疫情影响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可协商实行贷款合同延期最长6个月的政策,避免对企业征信造成不良影响。目前已有1333户小微企业享受到了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累计延期本金金额达到3.79亿元。

“收到关于延期还贷的短信时,我特别高兴。”乌鲁木齐九州凌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勇说,“虽然公司的还贷日期在今年10月,但根据这项政策,意味着即使到了还贷期,公司还能申请延期最长6个月还贷,这可以让我们在一段时间内活用现有资金,保证企业发展。”

新疆银保监局还将督促各银行机构主动排查存量客户现状及增量客户需求,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动态及存在的资金困难,重点关注物流运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农业养殖等行业企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灵活通过适当展期、调整还款计划、调整付息方式等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刘翔)

(责编:杨睿、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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