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20年一季度乌鲁木齐市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1609件

2020年03月30日18:54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乌鲁木齐市八一片区司法所长正在调解一件家庭纠纷。乌鲁木齐市司法局供图

为深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月底,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制定了2020年乌鲁木齐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具体措施。要求全市各区(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区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召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推进会;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落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制度,坚持每月开展一次排查,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化、常态化。2020年第一季度,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1614件,调处矛盾纠纷1609件。

家庭纠纷调解现场。乌鲁木齐市司法局供图

日前,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召开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上通报,3月,全市共计排查各类社会矛盾纠纷519件,调处519件,调解成功率100%,主要涉及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合同纠纷等。其中,邻里纠纷196件,占案件总数的37.8%;婚姻家庭纠纷69件,占案件总数的13.3%;劳动人事争议纠纷53件,占案件总数的10.2%。

会议分析了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和调处结果,并就下一步全市人民调解工作重点进行部署: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区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制度、规范化建设,坚持每月召开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研判例会,形成排查预警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按照调解组织“规范化”、调解队伍“专业化”、调解预防“源头化”、调解排查“常态化”、调解渠道“多样化”、调解处置“法治化”、调解普法“重点化”的要求,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七化”建设,不断提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能力水平。

三是持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推进人民调解向民营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新经济组织延伸,尝试建立商会人民调解组织,把涉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的矛盾纠纷作为重点,积极帮助民营、小微等会员企业科学精准防疫。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六部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新司通〔2018〕89号),继续举办乌鲁木齐市“人民调解大讲堂”活动,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和法律工作者的专业素质,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白雪晴)

(责编:萨妮娅、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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