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2020年03月26日17:24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社区服刑人员加某,因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该犯在社区矫正服刑期间,多次以患病住院治疗为由不到司法所参加学习,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司法局矫正中心民警多次谈话、走访。该犯对司法局民警、司法所、社区工作人员多次编造谎言,态度蛮横。2019年底,报法院撤销缓刑,予以收监。这是自2019年3月乌鲁木齐市开展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以来,对不服从管理、多次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重新收监的一例。

2019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选派了14名监狱系统干警到乌鲁木齐市七区一(县)司法局挂职,参与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这些干警到区(县)司法局后,全方位参与到社区矫正的审前评估、入解矫宣告等各个执法环节,充分发挥监狱民警对服刑人员监管教育的优势,在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服刑意识,强化纪律约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规范执法程序,抓好规范化建设。在米东区司法局挂职的监狱干警王军平、黄锋从调查评估制度入手,把好“入口关”,规范调查文书,真实合法的调查评估意见。迄今为止,他们共参与调查的 127 份评估意见。同时,严格按照要求将程序规定落到实处,增强社区矫正执法震慑力,突显法律的严肃性和强制性。

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稳定。充分利用手机定位,微信位置共享等技术手段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行动轨迹和活动范围,严防社区矫正对象离开居住地。加大处罚和考核力度,充分利用考核,奖罚机制,加大对违规违纪对象的处罚力度,达到惩戒一人,震慑一片的作用。

夯实教育模式,提高矫正效果。抓好入教教育,为后期矫正打好基础开好头。深化警示教育,组织其学习相关案例,组织观看社区警示教育片,将法律法规学习和传统美德教育相结合,通过传统美德教育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改造。

监狱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既缓解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存在的用警难问题,又强化了社区矫正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截至目前,监狱民警累计参与社区矫正调查评估563件,社区服刑人员接收宣告144人(次),个别谈话教育541人(次),警示教育360余人(次),在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成效。

监狱民警王军平说,监狱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白雪晴)

(责编:许珠珠、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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