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巴河县:推行农村社区化管理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

2020年03月23日21:16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人户分离人员、流动人员管理服务,新疆哈巴河县坚持以增强组织力为重点,制定《哈巴河县关于推行农村社区化管理服务的实施方案》,推行农村社区化管理模式,确保管理不漏人,服务不断线,为乡村振兴、社会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明确组建形式,规范组织运行。结合行政村优化整合工作,坚持便于管理,因地制宜的原则,在农牧民聚居的乡(镇)驻地周边村、合并村的中心村、牧民定居点以及自然村落农牧民集中居住地试点推行农村社区管理模式。理顺组织体系。坚持在不改变村级组织责、权、利的前提下,农村社区与村“两委”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由“第一书记”统一领导,村干部、“访惠聚”工作队共同管理服务驻地整体居民。明确管理模式。农村社区按照原有网格化分进行服务管理,发挥驻地片区村干部、双联户、住户干部作用,实行包户管理,每个网格有村干部、工作队、协警等各支力量包联,打破行政区划禁锢,对其他相邻驻地村(社区)或周边片区村民赋予相应的管理服务职能,做到辖区内农牧民管理服务全覆盖。强化力量配备。在原有村干部、住户干部的基础上,每个乡镇选派不少于3名机关干部充实到乡镇驻地农村社区开展工作。非乡镇机关驻地农村社区,由包村领导、“访惠聚”驻村工作队、住户干部协助村干部开展驻地农牧民的管理服务,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增强农村社区管理服务力量。

明确工作内容,提升工作实效。坚持把落实社会稳定总目标、加强农村管理服务、推动乡村振兴作为农村社区化管理的中心任务和基本要求。确定服务对象。按照户籍将本村农牧民、户籍非本村的常驻农牧民、暂住务工经商人员等纳入村级服务管理对象。结合“大排查”工作,梳理辖区内的流动人员、外村户籍常驻人口共800余户,3000余人,全部纳入农村社区化管理。同时对辖区内的企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也纳入管理服务范围,建立管理台账,定期对台账进行更新,实现辖区底数清、情况明。确定服务方式。改变按照户籍划分管理权限的村级运转模式,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由户籍所在地党组织了解掌握农牧民流动情况,将流动人口家庭情况、流动原因等信息及时推送给居住地党组织。通过委托授权、转办代办等方式,对农牧民在居住地实行“村民”待遇,由实际居住地党组织开展教育、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让农牧民在居住地就能享受本村村民的各项服务、待遇。确定服务内容。围绕惠民政策、社会稳定、思想教育、劳动力转移等方面,将农村社区管理服务事项划分为管理类和服务2大类,共17项内容,实现办事更方便,群少跑腿。去年以来,结合脱贫攻坚、“访惠聚”驻村、城镇居民(农牧民)素质提升工程,农村社区宣传教育非本村户籍的农牧民群众8000人次,安居房、全民体检、农业补贴等10余项惠民政策在居住地得到办理,群众满意率大幅提升。

明确保障措施,推进工作落实。组织保障。由组织部建立行政村农村社区化联系点,按照组工干部挂乡包村分工,部务委员、组工干部下沉联系点指导农村社区化管理服务工作20余次,结合“星级化”考核,对村干部、“访惠聚”工作队在推进农村社区化工作中的表现进行督促,切实压实工作责任。基础保障。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质量,充分利用合并村新建阵地,建设农村社区党员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厅等,形成规范配套、功能齐全的农村社区阵地,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等制度,尤其是对非本村户籍人员享受低保、医疗、全民体检等政策情况进行宣传公示,引导辖区农牧积极参与农村社区各项工作。资金保障。由县财政出资,每年给予乡(镇)机关驻地农村社区不少于5万元的经费,保障农村社区规范运行,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同时充分利用村级运转经费、500万元为民办实事资金等各类为民服务资金,不断推动农村社区化管理提档升级。(杨宝华)

(责编:吐孙那衣·艾先、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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