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获悉:近日,国家外汇局新疆分局印发《关于加强金融外汇服务支持涉外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推出畅通本外币跨境业务绿色通道、支持企业跨境投融资、推动便利化政策有效落实等九条措施,全力支持涉外企业复工复产。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畅通本外币跨境业务绿色通道。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所需重点物资进口、捐赠,以及重点防疫物资生产流通企业扩大供应所涉及的各类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特事特办、急事速办”原则进行办理。继续落实好对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企业借用外债取消限额限制。
《通知》强调,鼓励银行加大对复工复产企业开展便利化政策宣传,确保便利化政策落实到位。支持个人和企业合理用汇需求,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及人民币跨境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事后检查,并分别向所在地外汇局、人民银行报备。
《通知》指出,要全面落实好跨境人民币投融资便利化政策。金融机构应在现有信贷支持领域基础上,积极利用海外分行资源,创新贸易融资产品,拓宽企业人民币贸易融资渠道。将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备案周期缩短至3个工作日,合作中心试点银行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应通过适当降低利率、提供差异化融资便利、灵活展期续贷等方式,着力满足企业复工复产中合理的资金周转和融资需求。
《通知》强调,支持有条件的外汇指定银行主动筛选和对接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后的外汇管理服务需求,按照“一企一策”量身定制开展外汇服务。进一步优化跨境金融服务网上办理,持续引导市场主体通过数字外管平台、微信、传真、快递邮寄、电子邮件等渠道,实现外汇业务办理“免出门、不见面、零跑腿”,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支持。(王永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