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纪委监委强化派驻监督作用

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提高全覆盖质量

2020年01月05日17:5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提高全覆盖质量

2019年的最后一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召集9个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相关负责人召开元旦、春节期间预防“四风”问题经验交流会。

交流会上,各监督单位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共同梳理汇总出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隐患14项,并结合实际谈节前防“四风”廉洁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分享经验做法及存在的薄弱环节,为杜绝节日腐败现象发生打牢基础,细化措施。

去年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强化派驻监督,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1月,各派驻(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就2018年工作向自治区纪委监委述责述廉;2月,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深化派驻(派出)机构改革、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作安排部署;4月,提升派驻监督质效再部署,并配套颁布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1个意见和9项工作制度……监督“探头”作用日益彰显。

紧盯关键环节,强化政治监督

去年10月23日,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鑫赴新疆职业大学调研,了解校党委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该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33项、增设了19个党支部,为11个党总支、57个党支部配备了纪检委员,强化了党的领导。而就在4个多月前,新疆职业大学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还因对九届自治区党委第六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力被约谈。

其间,驻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督促该校召开党委常委会,专题部署整改工作;督促校党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进行反思、加力谋划整改;督促开展巡视整改自查自纠;针对高校纪委力量薄弱的状况,手把手指导规范巡视反馈问题线索处置和审查调查工作。

“28家医疗机构被关停,收集涉及医疗民生领域问题线索682条,已立查立改601条……”这是自治区医疗系统交出的一份整改成绩单。

去年5月以来,驻自治区卫健委纪检监察组会同自治区卫健委、医疗保障局,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要求,重点围绕医德医风、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医保基金、行政管理行为等方面,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以解决药价虚高、乱收费、骗取医保资金以及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过度检查、过度医疗、收受红包回扣等顽瘴痼疾。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其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驻自治区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还发出监察建议督促整改,推进全面排查,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坚持问题导向,抓大不放小

自治区各派驻(派出)机构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的优势,把发现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履行职责的全过程。

驻自治区工信厅纪检监察组把综合监督单位中廉政风险较高的部门列为“特别关注”对象。在最近的一次专题审计反馈会议结束后,该纪检监察组对工信厅某下属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审计发现,你公司2015年在没有股东会决议的情况下对外借款,至今没有归还,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经过谈话,该负责人明确表态:“我们一定会追回此款项,并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程序规定开展工作。”不久后,该公司收回全部债权本金利息及违约金,挽回了国有资产。

“驻在部门情况各异,如何让工作有的放矢?如何推进驻在部门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驻自治区人社厅纪检监察组启动综合派驻以来,一系列问题接踵而至。驻点工作制度应运而生——为各综合监督单位分别确定1名联络员,每月不少于4个工作日,每周不少于1个工作日,到对口联系单位驻点开展监督工作。

驻自治区人社厅纪检监察组干部李方萌对口联系的综合监督单位是自治区民政厅,在他驻点办公期间,发现该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没有聚焦主责主业,并将该问题及时汇报。经研究讨论,该纪检监察组向自治区民政厅发出了《关于聚焦村民自治领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提醒函》,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

同频共振,合力推动监督

去年年初,《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厘清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党委(党组)的关系,明确派驻监督是代表上级纪委对驻在部门的监督,全体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

5月,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收到反映自治区高院审判员孙某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核实后对其立案审查调查。案件查处后不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便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该案。“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全区法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自治区高院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

在驻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的推动下,驻在部门党委先后制定出台《司法厅直属系统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司法厅直属系统党组织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实施意见》,为实现派驻监督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提供保障。

不久前,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对某下属监所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我们接到举报,反映你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一些工作落实不到位,综合分析后,认为你学习不够、管理生硬,组织上决定对你提醒谈话……”客观公正的评价,让这名干部心服口服,当即表示将在工作中注意方式方法。

不论是自治区高院党委正视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还是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强化运用第一种形态,都是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探索“在日常监督中,发挥驻在部门党委的积极性,实现双向发力,同频共振”这一课题的成果展现,也有力推动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调贯通、层层落实。(黄文芳)

(责编:杨睿、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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