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高利誘惑 遠離非法集資

——訪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邵祥理

2021年06月17日10:38  來源:新疆日報
 
原標題:拒絕高利誘惑 遠離非法集資

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們追求高收益的心理,給各種非法集資活動穿上誘人的“馬甲”,致使參與者蒙受損失,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5月1日,《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這是我國第一部專門規范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的行政法規,對於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保護群眾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什麼是非法集資?非法集資會造成哪些嚴重后果?該如何防范?近日,本報記者就《條例》有關內容採訪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邵祥理。

參與非法集資,法律不保護,政府不買單

問:什麼是非法集資?法律對非法集資做了哪些責任規定?

答:根據《條例》,非法集資是指未經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以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其他投資回報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行為。非法集資行為須同時具備非法性、利誘性、社會性三個特征要件。

特別要注意的是,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凡是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行為(如吸收存款、公開發行証券等),都須經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金融機構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時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

在法律責任方面,《條例》規定,對非法集資人,由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處集資金額20%以上1倍以下的罰款。非法集資人為單位的,還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責令停產停業,由有關機關依法吊銷許可証、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証書﹔對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非法集資協助人,由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給予警告,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助人應當向集資參與人清退集資資金。

參與非法集資,法律不保護,政府不買單。《條例》明確規定,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由集資參與人自行承擔。

警惕高額回報,認清慣用套路

問:非法集資有哪些表現形式及常見手段?

答:非法集資違法犯罪分子為了引誘群眾上當受騙,達到非法集資目的,通常採取以下手段騙取群眾信任。

一是裝點公司門面,營造實力假象。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辦理工商執照、稅務登記等手續,貌似合法,實則沒有金融資質。

二是編造投資項目,打消群眾疑慮。將投資項目包裝成金融互助理財、海外上市、私募股權等形形色色的理財項目,並且承諾有擔保、可回購、低風險、高回報等。

三是混淆投資概念,常人難以判斷。不法分子把在地方股交中心挂牌說成上市,有的利用專賣、代理、加盟連鎖、消費增值返利、電子商務等新的經營方式,欺騙群眾投資。

四是承諾高額回報,編造“致富”神話。不法分子一開始按時足額兌現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等達到一定規模后,便秘密轉移資金,攜款潛逃。

典型非法集資活動還通常有四個顯著特征。第一是“畫餅”。非法集資人會編織“新技術”“新革命”等一些“高大上”的幌子,描繪一幅預期報酬豐厚的藍圖,把集資參與人的胃口“吊”起來,盡可能吸引人參與。第二步是“造勢”。非法集資人通常會舉辦新聞發布會、產品推介會等各種造勢活動,故意把活動選在政府會議中心、禮堂等地進行,其場面之大、規格之高極具欺騙性。第三步是“吸金”。非法集資人通過返點、分紅,給參與人初嘗“甜頭”,使其相信投資帶來的可觀收入,想方設法套取投資人的資金。第四步是“跑路”。非法集資人往往會在“吸金”一段時間后跑路,集資參與人遭受慘重經濟損失,甚至血本無歸。

“四看三思等一夜”,嚴防非法集資陷阱

問:投資者應如何防范非法集資?

答:投資者在投資時不要輕易相信所謂的高息“保險”、高息“理財”,高收益意味著高風險。不要被小禮品打動,不接收“先返息”之類的誘餌。要通過正規渠道購買金融產品。不與銀行、保險從業人員個人簽訂投資理財協議,不接收從業人員個人出具的任何收據、欠條。要注意保護個人信息,關注政府部門發布的非法集資風險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資行為及時舉報投訴。

在投資時遇到以“看廣告、賺外快”,“消費返利”,境外投資股權、期權、外匯、貴金屬,投資養老產業可獲高額回報,私募入股、合伙辦企業,投資虛擬貨幣、區塊鏈,“扶貧”“互助”“慈善”“影視文化”等為幌子的及在街頭、商場、超市等發放投資理財等內容廣告傳單,以組織考察、旅游、講座等方式招攬老年群眾,“投資、理財”公司、網站及服務器在境外,要求以現金方式或向個人賬戶、境外賬戶繳納投資款的向公眾集資行為,務必提高警惕。

投資者應時刻保持理性,合理評估自身承受能力,杜絕“隨大流”投資。可以採取“四看三思等一夜”的方法,防范非法集資。

“四看”是指:一看融資合法性,除了要看是否取得企業營業執照,還要看是否取得相關金融牌照或經金融管理部門批准。二看宣傳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擔保、無風險、高收益、穩賺不賠”等內容。三看投資項目真實性、資金的投向去向、獲取利潤的方式等。四看參與集資主體是否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體。

“三思”是指: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該產品及市場行情。二思產品是否符合市場規律。三思自身經濟實力是否具備抗風險能力。

“等一夜”要求投資者遇到相關投資集資類宣傳,一定要避免頭腦發熱,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見,拖延一晚再決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勢宣傳、熟人介紹、專家推薦,不要被高利誘惑盲目投資。(劉毅)

(責編:楊睿、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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