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布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烏魯木齊市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定點醫院的通知

2020年07月28日18:50  來源:人民網-新疆頻道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衛生健康委,各地、州、市衛生健康委、委直屬直管各醫療機構:

為進一步滿足疫情防控期間群眾基本就醫需求,切實做好心腦血管、孕產婦、兒童、腫瘤等急危重症患者的醫療救治工作,現將烏魯木齊市定點救治醫院信息公布如下,並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在疫情期間新增的血液透析患者,按照本《通知》公布的所在轄區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就診﹔原有血液透析患者,仍在原既往血液透析醫院就診﹔本《通知》中定點醫院公布的電話需24小時接聽值守,確保人民群眾及時方便就醫。

二、各地(州、市)衛生健康委要參照本《通知》內容,按照行政區劃,於7月30日前,完成本轄區內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定點醫院的遴選,並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

三、各地要統籌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正常醫療服務工作。醫療機構要設置必要的急診搶救緩沖區、急診手術緩沖區和病房緩沖區,對血液透析患者(要有分流方案)、腫瘤放化療患者、孕產婦、慢病患者等需要定期檢查和心腦血管等需要急診急救的患者、兒科患者,要在做好防護的基礎上給予及時治療。對於高度懷疑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要在救治同時進行核酸檢測,對救治后需留院治療的,應先在緩沖區進行單人單間隔離治療,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轉入普通病房。要通過預約診療、分時段就醫、線上咨詢、慢病管理、長期處方等方式,加強醫療管理,滿足患者正常就醫需求。

四、各地可根據疫情期間群眾就醫需求,及時增設定點醫院,不得出現以疫情防控為由停診、拒診或延誤治療等推諉患者的情況,一經發現將嚴肅查處。自治區醫療糾紛投訴電話:0991-8563007。

自治區衛生健康委

2020年7月28日

(責編:楊睿、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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