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全面落實疫情防控一線城鄉社區工作人員關心關愛措施

2020年04月19日11:21  來源:新疆日報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新疆廣大城鄉社區工作人員堅決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於疫情防控工作各項決策部署,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各項部署要求,勇於擔當、堅守崗位、扎實工作,為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積極貢獻。為貫徹落實好黨中央決策部署,切實把關心關愛疫情防控一線城鄉社區工作人員的各項政策落到實處,激勵他們為民愛民、擔當奉獻,積極落實常態化防控舉措,堅決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現提出以下措施:

切實加強一線城鄉社區工作人員關愛保障

1.落實政策待遇。各地要採取措施,關心關愛參加疫情防控的社區(村)“兩委”成員、社區(村)專職工作人員及在社區(村)一線工作的其他人員。在落實好社區(村)工作人員現有報酬保障政策基礎上,在疫情防控期間可對社區(村)一線工作人員給予適當工作補助。補助標准由各地(州、市)根據疫情防控任務和工作強度確定,具體人員范圍由各地(州、市)統籌所轄縣(市、區)確定,所需經費由各地財政承擔。

2.做好工傷認定和待遇保障。城鄉社區工作人員在疫情防控期間發生事故傷害或患病,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認定情形的,應依法認定為工傷,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發生的相關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和單位按工傷保險相關規定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法定標准支付,財政補助單位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同級財政予以補助。

3.簡化理賠手續。各級人社部門開通工傷認定綠色通道、簡化理賠手續,對符合條件的城鄉社區工作人員,從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15個工作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社保經辦機構應在7個工作日內支付相關工傷保險待遇。

4.保障防控工作經費。各地要按規定落實社區(村)防控工作經費。慈善募捐活動向社區(村)傾斜。

5.確保基本防護條件。各地要發揮疫情防控聯防聯控聯動機制作用,落實屬地原則,統籌調配疫情防護物資,強化社區(村)防控工作物資保障。加強社區(村)必要的防護設施建設和設備配置,根據當地疫情防控需要,合理配發口罩、防護服、消毒水、非接觸式體溫計等衛生防護器材和防控器具,改善一線城鄉社區工作人員防護條件,確保防護到位。

6.加強防控宣傳培訓。各地衛生防疫機構要通過印發宣傳資料、實地示范培訓、視頻培訓、微信平台等多途徑、多方式,組織開展面向城鄉社區工作人員的醫療衛生知識、疫情防控知識培訓,做到培訓宣傳全覆蓋、無盲點,提高科學防控防護能力。

減輕城鄉社區工作人員負擔

7.切實減負減壓。堅決杜絕、嚴肅查處疫情防控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社區(村)疫情防控工作由各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統一調度,規范社區防控工作數據收集,堅決制止多頭重復向基層派任務、要表格,除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已有明確要求的外,原則上不得向社區(村)攤派工作任務,確因疫情防控工作特殊需要的,須經自治區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批准。除因社區(村)疫情防控需要出具的居住証明和居家醫學觀察期滿証明外,不得以疫情防控為由要求城鄉社區組織出具其他証明。

8.充實加強社區(村)防控力量。各地要完善基層黨組織領導的社區(村)防控工作機制,進一步統籌充實城鄉社區疫情防控力量,指導強化社區(村)網格化防控體系,抽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黨員干部下沉支援社區(村)疫情防控一線,組織和發揮好“訪惠聚”工作隊、第一書記、下沉干部、社區服務機構、志願者作用,動員引導社會組織、廣大城鄉社區居民參與。

9.加強信息化手段應用。依托社區(村)現有信息系統,運用網絡、手機APP、微信等現代信息技術,提高社區防控工作效能,強化人員排查、居家觀察、出入管理、志願服務、宣傳教育等防控環節的精准管理、精准服務,減輕城鄉社區工作人員工作壓力。

10.合理容錯糾錯。根據“三個區分開來”原則,對為防止疫情蔓延,勇於擔當、果斷決策、及時處置,但存在程序瑕疵或出現一定失誤、未造成不良影響的社區(村)工作人員,按程序予以容錯免責。對受到不實信訪舉報的,應予以及時澄清,消除負面影響。

保障一線社區(村)工作人員身心健康

11.強化保障服務。各地要協調安排好疫情防控期間一線社區(村)工作人員生活保障,為一線社區(村)工作人員提供基礎性疾病藥物、生活用品﹔提供衛生、營養、便捷的就餐服務﹔提供固定的值班值守休息場所,妥善解決好防疫一線人員就餐、御寒、值班、住宿等問題。

12.安排調休補休。在保証社區(村)防控力量的前提下,合理調度工作人員,採取輪休、補休等方式,保証城鄉社區(村)工作人員及時得到必要休整。對疫情防控期內連續工作15天以上的,要安排強制休息,防止帶病上崗。對因參加疫情防控未能休假的人員及時安排補休﹔有條件的地方,可集中組織作出突出貢獻的一線城鄉社區(村)工作人員進行休假療養活動。

13.注重心理疏導。各地要依托精神專科醫院和學會、協會等社會組織力量,組建疫情應對心理援助專家組,開通疫情應對心理援助熱線電話和線上平台,提供24小時在線心理支持和援助服務,密切關注疫情防控一線社區(村)工作人員的心理健康狀況,及時緩解疏導心理壓力,切實做到早發現、早疏導,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心理問題的發生。

加強一線社區(村)工作人員關愛慰問

14.積極開展慰問活動。各地要結合疫情防控工作檢查,分層分級對疫情防控一線社區(村)工作人員開展走訪慰問。可根據實際,從本級管理黨費中列支一定數額用於關愛慰問一線社區(村)工作人員及其家屬。

15.幫助解決實際困難。要主動了解一線社區(村)工作人員家庭實際困難,出現暫時性生活困難的,要通過臨時救助等給予生活物資保障﹔對一線社區(村)工作人員家中無人照料的老人和未成年人,要實施委托照料服務,確保“平日有人照應、生病有人看護”﹔對符合低保條件的家庭成員,及時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范圍﹔要鼓勵社會力量和慈善組織等對一線社區(村)工作人員家庭開展關愛幫扶工作。

16.加強健康關愛。對疫情防控期間受傷、突發疾病的一線社區(村)工作人員及其家屬,各地衛生健康部門協調醫療機構開辟綠色通道,保障及時治療。對醫療費用出現特殊困難的通過醫療救助給予保障。疫情結束后,根據需要適時組織防控一線城鄉社區(村)工作人員進行健康體檢。

開展城鄉社區工作人員表彰褒揚

17.開展好評優評先。要將社區(村)工作人員在疫情防控斗爭一線中的表現作為年度考核、評優評先的重要內容,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疫情防控一線社區(村)專職工作人員當年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提高至30%,對參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線社區(村)工作人員可適當提高年度績效獎金。機關、事業單位派至社區(村)的工作人員在年度考核評優評先時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

18.優先培養選拔。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線考察識別社區(村)工作人員,對表現突出的要大膽選拔使用。在招錄(聘)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選拔街道(鄉鎮)干部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對經受考驗的社區(村)干部,可優先納入社區(村)組織換屆推薦人選。

19.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線發展黨員。對符合黨員條件、表現突出、擔當作為的入黨積極分子要及時吸收入黨,對在疫情防控一線遞交入黨申請書或提出入黨申請,表現特別突出的,及時吸收為預備黨員。

20.及時表揚表彰。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對城鄉社區疫情防控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進行推選表彰。各類評比表彰活動向一線社區(村)工作傾斜。對事跡突出、具有代表性的,在評選“優秀共產黨員”、勞動模范、“五四青年獎章”、“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時優先推薦、優先表彰。

21.做好褒揚撫恤工作。對疫情防控期間因公殉職的一線社區(村)工作人員,報請民政部追授“全國優秀城鄉社區工作者”。依照有關法規做好因疫情防控犧牲的一線社區(村)工作人員的烈士評定工作,全面做好撫恤優待。獲得表彰以及被認定為烈士的社區(村)工作人員的子女,在入學升學方面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加大城鄉社區工作人員先進典型宣傳力度

22.宣傳選樹先進典型。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和網絡新媒體作用,大力宣傳報道在社區(村)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城鄉社區工作人員的典型事跡,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社區(村)疫情防控的正確輿論導向和良好社會氛圍。開展“最美城鄉社區工作者”評選活動,深入挖掘疫情防控中涌現出的先進社區(村)工作人員典型和感人事跡,發現、選樹和宣傳一批社區(村)工作者先進典型,在全社會營造尊重、感恩、關愛社區(村)工作人員的濃厚氛圍。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黨中央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部署要求,堅決落實好上述政策措施,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務實有效的舉措,切實關心關愛城鄉社區工作人員,為守嚴守牢疫情聯防聯控、群防群控的社區防線提供有力保障。各地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和指揮部要加強調度和督查,確保各項關心關愛政策落實到位﹔各有關部門要按職責做好相關政策措施和資金保障工作。

(責編:陳新輝、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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