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

2020年03月04日11:00  來源:新疆日報
 
原標題: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廣大醫務工作者積極響應黨中央號召,牢記“一切為了人民健康”的初心使命,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舍小家,為大家,不顧個人安危,生動詮釋了“敬佑生命、救死扶傷、甘於奉獻、大愛無疆”的崇高精神。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中央政治局會議上,對關心關懷奮戰在一線的醫務人員作出重要指示。近日,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國家相關部委相繼發文,提出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工作措施,切實保障醫務人員權益。

當前,疫情防控進入關鍵時期,醫務人員工作任務重、感染風險高、工作壓力大,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高度重視、扎扎實實做好醫務人員的保護、關心、愛護工作。為加強各方面支持保障,全面落實好各項措施,切實解除醫務人員的后顧之憂,使他們始終保持強大戰斗力、昂揚斗志、旺盛精力持續健康、心無旁騖投入戰勝疫情斗爭,現提出以下措施:

落實一線醫務人員待遇保障

1.做好臨時性工作補助發放。各地、各部門要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建立傳染病疫情防治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的通知》《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建立傳染病疫情防治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的通知》及《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經費保障政策的通知》有關要求,按照一類補助標准,對於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採集和病原檢測、污染物無害化處理等工作相關人員,中央財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補助﹔對於在定點救治醫院和發熱門診、集中隔離觀察點等一線直接參加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財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補助。在此基礎上,疫情防控期間,援鄂醫療隊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相應標准提高1倍,並確保發放到位。

各相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標准按月統計匯總執行各類補助標准的人員信息、工作天數和補助金額,經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會同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層層審核,報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意后,由各地財政在次月先行墊付,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撥付后,由自治區財政統一分配。發放時限界定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啟動至響應終止之間的響應期內。

2.做好一次性績效工資總量核發。疫情防控期間,對各地承擔防控任務重、風險程度高的醫療衛生機構核增一次性績效工資總量,不作為績效工資總量基數,所需經費原渠道解決。醫療機構在內部分配時,對敢於擔當、勇挑重擔、加班加點參加疫情防控的一線工作人員核增一次性績效工資,可將薪酬水平提高1倍。援鄂的醫療隊醫務人員核增一次性績效工資,將薪酬水平提高2倍。

3.及時調整衛生防疫津貼標准。按照國家衛生防疫津貼相關政策,落實衛生防疫人員衛生防疫津貼標准擴大衛生防疫津貼發放范圍,參與疫情防控確診病例救治工作的醫護人員可按一類標准執行衛生防疫津貼。將援鄂的醫療隊醫務人員全部納入一類津貼發放范圍。

4.做好工傷認定和待遇保障。開通工傷認定綠色通道、簡化理賠程序,對醫護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冠肺炎的,從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已參加工傷保險的,發生的相關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和單位按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法定標准支付﹔財政補助單位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同級財政予以補助。

5.建立醫務人員專項保險。鼓勵支持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聯合保險公司,建立醫療衛生人員疫情防控專項保險保障計劃,動員社會力量,為一線醫務人員購買特定人身保險,提高醫療衛生人員人身安全與健康保障水平。

6.落實個人所得稅減免政策。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規定,對參加疫情防控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加大衛生人才培養支持力度

7.充實衛生專業人才隊伍。對於與疫情防控直接相關醫療衛生機構確需緊急補充疫情防控專業醫務人員的,開辟綠色通道,簡化招聘程序,可降低或不設開考比例,將參加疫情防控一線中的具體表現作為重要標准,直接採取考核或考察的方式招聘聘用。自2020年起,各地組織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時,自主設置年齡、學歷、資歷等招聘條件,對參加疫情防控的一線合同制醫護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聘用。

8.實施職稱評審傾斜政策。將疫情防控表現列入職稱評定指標,對參加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在職稱評審中優先申報、優先參評。醫務人員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時,參加疫情防控經歷可視同進修、視同為一年基層工作經歷,免除當年的繼續教育、職稱答辯﹔在疫情防控中取得的成果,可作為業績成果、實際工作能力、科研、論文等﹔對於援鄂醫療隊醫務人員,原則上可直接認定高一級職稱﹔對於受到縣級及以上表彰的醫務人員,打破學歷、資歷要求,可破格申報高一級職稱﹔對於參加以考代評的醫務人員,給予適當加分。

9.加大崗位聘用傾斜力度。醫療衛生機構可根據事業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需要自行設置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實行動態管理。參加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晉升崗位等級不受本單位確定的崗位結構比例限制,對於直接認定取得高一級職稱的援鄂醫療隊醫務人員、受到縣級及以上表彰破格申報取得高一級職稱的醫務人員,可直接予以聘用,具體聘用的崗位等級由單位自行確定﹔對於受到縣級及以上表彰破格申報但未取得職稱的醫務人員,可在現崗位系列內晉升等級,具體聘用的崗位等級由單位自行確定。專業技術二級崗位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聘用援鄂醫療隊醫務人員、參加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

10.火線發展黨員。對在疫情防控第一線遞交入黨申請書或向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本人一貫表現好、符合黨員條件,在疫情防控第一線表現特別突出的,或已作為黨組織確定的入黨積極分子或發展對象,本人一貫表現好、符合黨員條件,但培養考察期未滿一年,在疫情防控第一線表現特別突出的,經黨支部研究同意,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可及時吸收其為預備黨員,不受發展黨員指導性計劃限制。

11.加大考察識別使用干部力度。對在疫情防控中不怕犧牲、忠於職守、帶頭奉獻,經受住考驗的一線醫務人員,優先提拔重用,特別優秀的可按規定破格使用﹔對經受住考驗、表現突出的及時納入各級優秀年輕干部隊伍,有重點地進行跟蹤培養使用。

強化一線醫務人員工作生活保障

12.改善工作條件。將疫情防控資金撥付、項目申報放在優先保障位置,加強醫務人員職業暴露的防護設施建設和設備配置,加快新建或改建集中收治醫院(病區),規范設置發熱門診和隔離病區,確保收治病人的醫療衛生機構滿足傳染病診療和防控要求。改造升級相關醫療衛生機構病毒核酸檢驗實驗室,提升病毒檢測能力。做好醫生辦公室、值班室和休息室改造工作,營造有利於醫務人員工作的良好環境。

13.強化生活保障。要為一線醫務人員做好生活服務和后勤保障,提供基礎性疾病藥物、生活用品以及干淨、營養、便捷的就餐服務。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依法征用醫院周邊有條件的賓館、招待所等固定場所,為一線醫務人員提供單人單間的休息場所,確保其休息和隔離需要,保障醫務人員充足的睡眠和飲食。

14.加強個人防護。要統籌調配疫情防護物資,預判醫用防護物資需求,保障充足供應,重點向疫情防控一線投放使用,全力保障定點救治醫院和發熱門診、集中隔離觀察點等一線醫務人員防護物資需求,最大限度減少院內感染。做好醫務人員科學防護和培訓,定期對一線醫務人員進行健康體檢,落實健康監測制度,全力救治被感染的醫務人員,盡最大努力減少犧牲。

15.確保輪換休整到位。合理安排一線醫務人員作息時間和輪休方案,做好輪休醫務人員隔離保障,對長時間高負荷工作人員安排強制休息。提前做好一線醫務人員后備力量儲備,及時排查輪換因身體、心理等原因不適合繼續在一線的醫務人員。對於因執行疫情防控任務不能休假的醫務人員,在防控任務結束后,由所在醫療機構優先安排補休,並適當增加休息和帶薪休假時間。將參與援鄂醫療隊和確診病例集中救治等高危工作的專家人才,優先列為自治區專家休假療養對象,適時組織集中休假療養。

16.做好心理調適疏導。加強對一線醫務人員的心理干預和疏導,組建專家服務團隊,為醫務人員提供心理咨詢支持服務,開展醫務人員心理健康評估,強化心理援助措施,減輕醫務人員心理壓力。一線醫務人員所在單位黨組織要通過談心談話、關懷問候等方式,密切關注醫務人員思想動態、情緒變化,做到心理問題早發現、早干預、早疏導。對於發生應激症狀的醫護人員,及時安排換崗並落實專人做好心理疏導。

17.注重人文關懷。要動員組織社會力量,發動志願者或專門人員,對一線醫務人員開展走訪慰問,深入了解一線醫務人員特別是援鄂醫療隊隊員家庭實際困難,建立台賬,分類施策,切實解決一線醫務人員后顧之憂。加大對參與疫情防控工作醫務人員的關懷力度,為一線醫務人員和家屬建立溝通聯絡渠道,盡量不安排雙職工的醫務人員同時到一線工作,對家有老人和孩子需要照顧的醫務人員要盡可能創造條件使其兼顧家庭,並在尊重個人意願的基礎上,為老人、孩子提供健康、托養(托育)、生活服務。

18.關心子女教育。給予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一次性子女入學入園照顧。子女2020年秋季入學幼兒園的,可按照家長意願,就近就便優先安排到公辦幼兒園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就讀。2020年秋季學期升入小學或升入初中就讀的,可由戶籍地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就近就便優先安排到相對優質的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入學。2020年參加高考,錄取到疆內普通本科高校的,在不違背現行相關政策的前提下,根據考生意願,可優先調整專業。如教育部出台其他優惠政策,比照執行。疫情防控期間,學校可根據家長意願,安排教師對一線醫務人員子女提供“一對一”課業輔導、心理疏導等專項服務,並對初高中畢業生提供備考應考、志願填報等環節全程指導服務。

創造安全穩定的執業環境

19.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發熱門診、隔離場所等重點部位安全保衛工作,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在科學合理安排警力的基礎上,充分發揮便民警務站、醫院警務室的作用,將醫療機構納入“1分鐘、3分鐘反應圈”,加強醫療機構周邊的巡邏守護。對歧視孤立一線醫務人員及其家屬的行為要及時糾正,情節嚴重的依法予以處理。依法嚴厲打擊疫情防控工作中各類傷害醫務人員、故意傳播病原體、擾亂醫療秩序等違法犯罪活動,確保醫務人員安全,維護正常醫療衛生秩序,保障醫務人員合法權益。

做好一線醫務人員烈士褒揚

20.依法做好因疫情防控犧牲殉職醫務人員的烈士評定褒揚和撫恤優待工作。對於被評定(批准)為烈士的,各地要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好撫恤優待政策,先行墊支烈士褒揚金,及時發放撫恤金,積極開展慰問、懸挂光榮牌等活動,妥善解決烈士遺屬的實際困難,切實增強烈士遺屬榮譽感和獲得感。

開展一線醫務人員評先表彰

21.提高評優比例。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承擔援鄂任務,或者在本地區相關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醫療衛生機構,當年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提高至30%。將醫務人員在參加疫情防控一線中的實際表現作為考核定等、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對援鄂醫療隊醫務人員,單列核定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指標,不佔本單位年度考核優秀比例﹔對於其他參加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優評先。

22.表彰先進典型。對於在疫情防控一線表現突出,特別是作出突出貢獻的醫務團隊和個人按規定開展及時獎勵和表彰。及時獎勵的比例(名額)由獎勵決定單位依據獎勵權限,結合實際確定。獲得嘉獎、記功、記大功的醫務人員參照公務員獎勵標准給予一次性獎金,所在地區和單位還可追加其他物質獎勵。對於符合獎勵條件的已故人員,可追授獎勵。在2020年度“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少數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養、“天山英才計劃”等人才項目選拔中,對在疫情防控一線中發揮積極作用、作出突出貢獻的醫務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或單獨設組,不佔選拔比例。對具有代表性、引領性的,在評選“優秀共產黨員”、勞動模范、“五四青年獎章”“三八紅旗手”和自治區級專家、學術學科帶頭人等榮譽稱號時優先推薦、優先表彰。

23.宣傳典型事跡。要深入挖掘宣傳在抗擊疫情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醫務團隊和個人先進事跡,利用電視、報紙、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多種形式加大對醫務人員職業精神的宣傳力度,講好感人故事,凝聚強大力量,共同營造全社會崇敬、關愛醫務工作者,眾志成城抗擊疫情的良好氛圍,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增強信心、凝聚力量。

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是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保障,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決策部署,按照自治區黨委工作要求,細化工作措施,明確職責分工,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務實到位的舉措,堅決落實好各項政策措施,切實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保障醫務人員權益,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保障。

(責編:楊睿、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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