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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疫”謀財!新疆依法快訴兩起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

2020年02月18日19:50  來源:人民網-新疆頻道
 

人民網烏魯木齊2月18日電(記者 韓婷)越是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越要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各項工作。17日,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獲悉,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新疆檢察機關依法從快查辦了一批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案件,有力維護了社會秩序。

2月14日,阿克蘇市人民檢察院分別以非法經營罪、詐騙罪快訴兩起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兩案被告人均認罪認罰並同意適用速裁程序。該院從受理審查起訴到提起公訴僅用了1天時間,及時有效的震懾了防疫期間謀取非法利益的犯罪。

昧心圖財,消毒液低價進10倍價格出

2月5日,阿克蘇市場監管部門執法人員在巡查過程中發現,有人存在哄抬消毒液價格的情況,隨即將此線索移交至阿克蘇市公安局查處。

經阿克蘇市公安局民警偵查發現,2月1日凌晨,阿克蘇市民趙某某通過微信加入了“物業交流群”,該群內成員均為阿克蘇市物業公司人員。他在微信群中發布消息稱:自己有渠道能採購大量消毒液原液,每公斤20元,各物業公司工作人員,當即通過微信向趙某某訂購消毒液,並支付了貨款。

2月3日,趙某某在打聽到地區慈善協會多渠道購進大量消毒液的消息后,當即與地區慈善協會負責人王某某取得聯系,謊稱其需要大量消毒液給自己的物業公司使用,若有剩余將捐贈。隨即地區慈善協會以每公斤2元的價格將1.3噸消毒液出售給趙某某,收益的2600元繼續當作慈善資金。

購進消毒液后,趙某某於2月4日雇佣劉某某駕駛車輛將消毒液以每公斤20元的價格配送給了阿克蘇市的24家物業公司,扣除趙某某必要的直接用於經營活動的合理支出后,趙某某從中非法獲利21450元。2月6日,阿克蘇市公安局將犯罪嫌疑人趙某某抓獲歸案。

2月6日,阿克蘇市公安局根據舉報將趙某抓獲歸案,案發后,趙某某退繳了全部違法所得。

2月14日,阿克蘇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阿克蘇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由於趙某某認罪認罰,法院採用速裁程序審理該案,並全面釆納了檢察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以非法經營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2.5萬元。

冒名注冊騙售口罩獲利萬余元

得知疫情防控期間醫用口罩為急缺管控物資,民眾對口罩需求迫切,盧某便動起了歪主意,認為借機斂財的機會來了。“聰明”的盧某用女友的手機號注冊了新的微信號,1月28日,盧某通過到阿克蘇一信息平台,發布兜銷醫用口罩的虛假信息,並留下了新注冊的微信號。盧某對向其咨詢的受害人謊稱自己有醫用口罩可以售賣,要求對方以微信轉賬的方式提前支付貨款。先后有12人通過微信支付貨款共計14190元。

收到錢的盧某天真的認為,微信綁定的不是本人的手機號,別人無法找到自己。盧某做著高枕無憂的賺錢美夢,受害人則盼望著早日收到盧某的“口罩”快遞。

1月29日,阿克蘇市公安局接到報案,公安機關通過微信鎖定盧某女友。面對公安的訊問,一頭霧水的女友給公安機關提供了一條線索,該手機號曾被盧某用過。

2月3日,盧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案發后的盧某如實交代了所有犯罪實事,並主動上交全部違法所得。

2月14日,阿克蘇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阿克蘇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由於盧某認罪認罰,法院採用速裁程序審理該案,並全面釆納了檢察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當庭宣判,以詐騙罪判處該盧某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1.5萬元,並將違法所得分別退賠受害人。

“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檢察機關將依法從嚴從快打擊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為,確保疫情防控阻擊戰取得全面勝利。”阿克蘇市人民檢察院員額檢察官潘世舉說,在此要正告那些企圖在防疫期間謀取非法利益的犯罪分子們,但凡越過法律的紅線,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同時提醒廣大群眾在購買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用品時,要選擇正規渠道,提高警惕,及時向相關部門提供違法犯罪線索,眾志成城,協力共戰疫情。

(責編:韓婷、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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