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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三部門聯合發文做好疫情防治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工傷保險工作

2020年01月29日19:32  來源:人民網-新疆頻道
 

人民網烏魯木齊1月29日電(陳新輝)2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下發《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 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做好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療及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已參加工傷保險的上述工作人員發生的相關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和單位按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法定標准支付,財政補助單位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同級財政予以補助。

《通知》要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密切配合,搞好服務,及時共同做好上述人員的工傷認定和待遇支付工作。

(責編:陳新輝、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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