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紧急提示
2021年10月23日10:18 |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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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紧急提示
近期,全国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旅游团传播链”关联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特别提示广大市民朋友,近期到过陕西、甘肃、内蒙古、湖南、湖北、贵州、宁夏、河北、青海、北京等有确诊病例所在地市的来(返)乌鲁木齐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我市的疫情防控政策;国内其他地区来(返)乌鲁木齐人员,要配合做好落地核酸和常态化核酸监测。
一是及时主动报备。有10月4日以来上述省市公布病例所在地市旅居史人员,以及与目前国内报告病例公布的行程一致、有时空重合、或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来(返)乌鲁木齐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单位、宾馆报告行程,配合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及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是加强重点场所排查。全市各宾馆、酒店、民宿等提供住宿的单位,机场、车站、铁路、进乌鲁木齐卡口等交通枢纽要加强排查管控,严格落实测温验码,发现有上述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乌鲁木齐人员,要及时报告,协助社区等属地单位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三是坚持非必要不出乌鲁木齐。市民朋友近期非必要不出乌,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报告确诊病例的地区旅游、出差。正在外出差、旅游等未返乌鲁木齐人员要做好旅途、就餐等过程中的个人防护。
四是主动做好健康监测。外出旅游、出差、旅居归来后,应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要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告知医生旅居史,不要自行用药,不要到没有资质的诊所就医,以免延误诊疗。
五是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0月22日
(责编:李欣洋、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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