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严打哄抬价格等行为 购销差价率不得超过35%

2020年07月20日19:01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发布会现场。马亮 摄

人民网乌鲁木齐7月20日电(马亮 杨睿)20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乌鲁木齐市疫情和防控工作情况。7月16日至19日,乌鲁木齐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024人次,对11个农(集)贸市场、282家商场(超市)、750个餐饮店、1464个蔬菜(粮油、副食)店、232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已立案查处37起,均已立案查处。

据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钟美文介绍,乌鲁木齐市成立了7个执法检查组,开展价格专项执法,通过价格采集、检查巡查和提醒告诫,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要求经营者明码标价,购销差价率不得超过35%,保障商品价格稳定。

同时,开通“消费维权快速便捷解决通道”,完善上下联动快速处理机制。近4日,12315投诉举报电话受理的879件各类投诉举报均已交办处理,涉及价格类的627件投诉举报,经查实为违法行为的也已立案处理。

图为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钟美文。马亮 摄

“今后,我们将依据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按上限处罚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行为,并将违法市场主体列入异常名录,坚决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钟美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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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新疆在行动

(责编:杨睿、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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