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吉木萨尔县:农村集体资产核算中心为村集体经济管理保驾护航

2020年07月18日23:44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今年以来,新疆吉木萨尔县突出党建引领,聚焦农村“三资”管理难点,在全疆率先成立了农村集体资产核算中心,对全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进行集中核算,全面加强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效。

组织建制实体化让“三资”管理更专业。对全县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成立的58个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以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不变、集体资金使用权不变、集体资金性质及审批权不变,集体资产的管理处置权不变,投资经营决策权不变,成员收益分配权不变为前提与县农村集体资产核算中心签订财务委托代理协议,由核算中心开展代理记账、会计核算、审核支付、资产清查、审计服务等五项业务,实行集中核算、统一管理。县委为核算中心核定7名政府购买服务岗指标,实行“同工同酬”,每年为核算中心保障10万元办公经费。

机制运行制度化让“三资”管理有保障。制定全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及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办法,全面规范了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三资”管理工作,堵塞财务管理漏洞。突出村级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投资方案、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方案、村集体经济组织大额开支等重大事项形成须按照村党组织研究提议,村党组织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商议,村党员大会审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三会”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民主决策机制。

监督服务常态化让“三资”管理有实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行报账制,报账员每月25日之前在县农村集体资产核算中心报账。核算中心履行好监督和服务职责,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财务票据严格审核把关,对审批程序不规范,财务手续不齐全的票据不入账、不支付,并及时退回补充完善有关财务手续。保障资金不被平调、挪用和侵占,集体权益不受侵害,防止村集体经济组织随意提款和乱支乱花现象的发生。全县统一时间、程序,结合“民主议政日”“村民说事日”于次月5日统一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内容至少在村务公开栏内保留10天,接受全体成员监督。(顾月甜)

(责编:杨睿、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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