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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明確電力用戶責任權重 推進可再生能源消納

2022年09月16日0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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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示各市場主體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情況,1—7月,新疆電網可再生能源消納量提高至421.57億千瓦時,較2021年增長14.67%。新能源利用率95.2%,較2021年提高1.5%。其中,市場化用戶消納可再生能源169.53億千瓦時,代理購電用戶消納可再生能源57.73億千瓦時,居民、農業等非市場用戶消納可再生能源194.31億千瓦時。

從各類電力用戶用電量中可再生能源佔比看,市場化交易用戶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25.35%,非水消納責任權重14.60%﹔自備企業及孤網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2.56%,非水消納責任權重1.57%﹔兵團各師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12.9%,非水消納責任權重6.95%﹔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34.7%,非水消納責任權重34.7%。

可再生能源是指風能、太陽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新疆主要以風能和太陽能的新能源為主。從2020年開始,為更好地服務可再生能源消納,新疆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照政府文件要求將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向全疆所有電力用戶落實,持續打造完善新疆綠色用能電力市場體系建設,鼓勵市場化用戶積極參與市場化交易,自主認購綠色電力﹔組織開展市場化用戶綠電交易需求調查,建立直接交易、水電挂牌、新能源與自備電廠替代發電、可再生能源超額消納量交易等多品種較為完善的綠色用能交易體系,推動重點用能單位開展綠電消納等相關工作。

下一步,新疆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將組織開展第二批可再生能源超額消納量轉讓交易,促進更多電力用戶完成消納責任權重。同時,將繼續公示和跟蹤全疆電力用戶可再生能源消納任務的完成情況,積極向政府有關管理部門匯報,從專業和服務兩個角度出發,全力推進市場主體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納任務,為新疆電網清潔能源發展提供保障。(易炳星)

來源:新疆電力交易中心

(責編:陳新輝、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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