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大:法治护航棉花产业全链条提质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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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人民网乌鲁木齐8月12日电 (记者杨睿)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质量促进条例》。作为全国棉花产业领域首部质量促进专项地方性法规,该条例为新疆棉花产业提质升级、全链条高质量发展提供系统性法治保障。

新闻发布会现场。人民网记者 杨睿摄
新疆是我国最大优质棉花生产基地,棉花产业是全区农业经济支柱产业,也是各族群众就业增收、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性民生产业。近年来,随着机采棉模式全面普及、产业链条持续延伸,棉花质量管控碎片化、优质优价机制不健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新问题逐步显现,原有监管制度体系已难以适配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在此背景下,自治区启动专项立法,将多年来棉花质量治理的成熟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构建全周期、标准化、法治化的质量治理体系。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麦丽燕・司马义。人民网记者 杨睿摄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麦丽燕・司马义介绍,《条例》共六章、37 条,立足质量兴棉、全程监管、市场主导、科技支撑、利民惠民的立法原则,覆盖棉花种植、采收、收购、加工、销售、承储全产业链,构建了六大核心制度体系:强化源头质量管控、规范加工收购环节、建立全程追溯制度、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建立激励扶持机制、健全权益保障机制。
将种植、采收环节纳入法治规范是此次立法的鲜明特色。针对种子质量不高、田间管理不规范、采收时机不当等源头质量痛点,《条例》明确要求优先选用宜机采、抗逆、耐病、耐高温,且适宜当地种植的包衣棉种,推行标准化种植;采收前全面清除田间残膜、滴灌带等废弃物,严控籽棉回潮率、含杂率等指标,非紧急情形下不得在雨天、夜间采收,严禁采收带露水或经喷水的棉花,从源头筑牢质量底线。
在棉农权益保障方面,《条例》打出制度“组合拳”,明确棉花收购必须以质定价,严禁压级压价;要求收购主体及时足额支付售棉款,对拖欠行为设定明确惩戒措施;确立棉花免费公证检验制度,出具客观公正的检验证书,为优质优价提供权威依据;由发展改革部门统筹落实棉花目标价格政策,稳定棉农种植预期。
为实现全链条管控,《条例》构建法治化与数字化双重支撑的质量追溯体系,要求生产经营主体建立质量追溯台账且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统一规范棉包条码、检验证书管理,明确数据安全要求,实现棉花质量“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季本军。人民网记者 杨睿摄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季本军介绍,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条例》实施为抓手,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搭建 “质量支撑、技术赋能、协同治理、品牌增值” 四位一体质量促进体系,宽严相济规范市场秩序,帮扶企业补齐质量短板,持续提升 “新疆棉花” 公共品牌价值。
麦丽燕・司马义表示,下一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打好监督组合拳,加强兵地融合,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管要求,定期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条例》贯彻落实的情况报告,组织各级人大代表、立法专家深入一线开展普法宣传与执法检查,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有效监督保障良法善治、长治长效。
据悉,《条例》的出台填补了国内棉花质量促进专项立法空白,对新疆巩固国家优质棉花核心产区战略地位、带动各族群众增收致富、维护棉纺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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