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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渠:“老头乐”该如何“乐”得安全?

2026年04月15日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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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六师五家渠市的街头,低速三、四轮电动车(俗称“老头乐”)穿梭于早市摊前,停靠在校园门边,活跃于街头巷尾……凭借价格亲民、操作简易的优势,“老头乐”已成为不少中老年人短途代步的“标配”。然而,当保有量逐年攀升,无牌无证、人车混行、非法改装等乱象也随之而来。

每逢集市,五家渠市祥源菜市场、北海1号街等处便成了“老头乐”的“秀场”。部分车辆在人群中逆行穿梭,有的非法加装雨篷导致视线受阻,更有甚者擅自拓宽车身,行驶时摇摇晃晃。“他们骑车从你面前‘嗖’地穿过去,吓人一跳,太危险了。”市民段帅金对此颇有微词。出租车司机李灿幸坦言:“老年朋友有时不看信号灯、不按标线行驶,强行变道或逆行,我们见了都得躲着走。”

乱象在上下学高峰期尤为凸显。在五家渠第二中学附近,各式“老头乐”聚集接送孩子,与过马路的学生交织在一起。教师陆志刚无奈表示,常教育学生过马路要小心,但这些车辆往往不躲不让。面对执法,甚至有车主理直气壮地认为“低速车不算机动车,不影响交通”。

须知,“低速”不等于“零风险”。五家渠垦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黄博文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拘留。据统计,去年五家渠市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达659起,其中未按规定道路行驶、逆行是主因。这些冰冷的数字背后,是驾驶人对交规的漠视与侥幸心理的作祟。

“无需驾照、不用上牌,买了就能开。”——在“老头乐”乱象的背后,销售环节的刻意误导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部分商家为逐利,在推销时对车辆属性含糊其辞,甚至将需持证上牌的机动车宣传成“非机动车”。

消费误导的后果,往往由消费者“埋单”。市民孙锦学懊悔地说,买车时商家绝口不提驾照和手续,如今上路被查才知违法。由于现行法规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条件有明确要求,不少中老年人陷入“车合法、人无证”或“车超标、无法上牌”的尴尬境地。一旦发生事故,因无牌无证无法获得保险理赔,往往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

针对销售源头,师市市场监管局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师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海一博表示,通过全覆盖排查,严查违规销售超标车辆行为。然而,执法过程并非一帆风顺。民警胡光亮坦言,由于使用者多为老年人,执法时常面临情理与法理的冲突,部分老人以“年纪大、不懂法”为由抵触处罚。

新疆函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黎文丽律师指出,“老头乐”在法律界定上的模糊,导致责任认定、保险理赔存在诸多争议。治理不能“一刀切”,也不能“和稀泥”,亟须从顶层设计厘清边界。

治理“老头乐”乱象,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归宿。如何在保障中老年人出行便利与维护公共安全之间找到平衡点?师市正积极探索“全链条”治理模式,让“老头乐”驶入法治轨道。

严管“源头”,更要疏导“心头”。连日来,交管部门联合社区、学校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在青湖路街道青湖南路社区,交警通过现场讲解、发放手册等方式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社区党总支书记陈杰说:“不少居民表示以前真不知道要驾照,现在明白了利害关系,愿意主动配合整改。”针对外卖骑手等高频出行群体,交管部门还开设了交通安全大课堂,引导从业者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优化服务,降低合规成本。交管部门在强化路面执法的同时,也在便民服务上做“加法”。通过简化上牌流程、提供驾考咨询等举措,引导车主主动登记上牌、考取驾照。随着公交线路的优化,部分老年市民也主动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市民朱莲珍感慨:“现在乘坐公交车出行很方便,老年人安全第一,没必要非开那危险的‘老头乐’。”

多元共治,方能源头破局。目前,师市已初步形成“生产监管+销售管控+道路执法”的联动机制。市政协委员李春江认为,“老头乐”治理本质上是民生需求与城市治理的博弈,既要法律约束,更要服务引导,让群众在合规的框架下安全出行。

“老头乐”的初衷是便民利民,治理的终点是让便利与安全并行不悖。通过有温度的宣传、有力度的监管,引导“老头乐”走出“任性”的灰色地带,成为老年人出行的“安心之选”,这不仅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应有之义,更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齐琳洁、朱小丽、杜仪)

来源:第六师融媒体中心

(责编:娜地拉、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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